松阳县赤寿生态工业区块近期第二阶段基础设施工程—不锈钢示范区(近期)场地平整和水渠工程
补充文件(三)
各位潜在投标人:
松阳县赤寿生态工业区块近期第二阶段基础设施工程—不锈钢示范区(近期)场地平整和水渠工程原补充文件(二)有误,现根据丽建发[(略)](略)号文件《丽水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标办法》作如下修改:
1、企业荣誉(2分):(略)2分;获得由各省级(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各省(直辖市)建筑行业协会颁发的省级优质工程奖称号的,每个得1.7分;获得由丽水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丽水市建筑行业协会颁发的市级优质工程奖称号的,每个得1.5分;获得由丽水市行政区域内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丽水市行政区域内各县(市、区)建筑行业协会颁发的市级优质工程奖称号的,每个得0.5分。不同项目可累计计分,同一项目采用就高原则,不重复计分,最高不超过2分。(参建施工企业获得以上奖项只限于相应专业承包工程领域使用,不适用于总承包项目荣誉加分)
3、项目经理荣誉(2分):(略)2分;获得各省级(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直辖市)建筑业行业协会颁发的省优秀项目经理的得1.7分;获得丽水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丽水市建筑业行业协会颁发的优秀项目经理的得1.5分;获得由丽水设计行政区域内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丽水市行政区域内各县(市、区)建筑业行业协会颁发的优秀项目经理的得0.5分。本项采用就高原则,不累计计分,最高不超过2分。(参建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获得以上奖项只限于相应专业承包工程项目使用,不适用于总承包施工项目负责人荣誉加分)
二、原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备案部门(盖章): 松阳县舜龙山海协作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略)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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