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棣县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场地调查项目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单位拟对(略)年1月1日以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场地调查工作,该项目预算金额为(略)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资金已经到位。
二、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本项目为无棣县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场地调查项目,本项目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详见附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防范人居环境风险,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严控新增土壤污染,使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国家标准:(略)
行业标准:(略)
地方标准:(略)
其他标准:(略)
服务期内如有适用的最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则以最新的为准。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满足国家相关规范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要求,满足采购人的要求。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扶持优惠政策:(略)(略)〕(略)号)、**企业和戒毒企业(财库〔(略)4〕(略)号)、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财库〔(略)7〕(略)号)评审时享受6%的价格折扣。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交付或实施时间:(略)年9月(略)日前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交付或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项目验收须满足国家、行业与地方相关规范、规程、标准规定。服务期内如有适用的最新规范、规程、标准,则以最新的为准。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无。
三、论证意见
无。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略)(略)年8月7日起,至(略)年8月(略)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略)年8月(略)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滨州市生态环境局无棣分局
联系人:(略) 电话(传真):(略)-(略)
地址:(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电话(传真):(略)-(略)
地址:(略)6楼(略)招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