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湖南省生态环境厅长江经济带水质自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公告时间:(略)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原公告开标时间:(略)
延期开标时间:(略)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商务部分“综合实力”计分标准原部分内容为:
(1)投标人具有ISO(略)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OHSAS(略)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略)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略)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ISO(略)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项计2分,计满(略)分为止。提供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计分。
现部分内容变更为:
(1)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ISO(略)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略)或OHSAS(略)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略)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略)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ISO(略)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项计2分,计满(略)分为止。提供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计分。
2、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商务部分“服务团队”计分标准原内容为:(略)
现内容变更为:(略)
3、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商务部分“类似业绩”计分标准原内容为:
(1)自(略)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投标人具有市级及以上水质监测站项目业绩【业绩合同标的中至少包含五参数(水温、pH、溶解氧、电导率及浊度)、高锰酸盐指数或CODcr、总磷、总氮、氨氮九类水质自动分析仪中任意七类或以上产品内容(含集成等)】,提供一个业绩计5分,最多计(略)分。
(2)自(略)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投标人具备市级及以上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运维业绩的【业绩合同中至少包含对五参数(水温、pH、溶解氧、电导率及浊度)、高锰酸盐指数或CODcr、总磷、总氮、氨氮九类水质自动分析仪中任意七类或以上产品的运维内容,若运维业绩中未体现以上七类或以上产品明细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一个业绩计5分,最多计(略)分。
(提供业绩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主要内容页、金额页、日期页、签字页,否则不计分。)
现内容变更为:
(1)自(略)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投标人具有市级及以上水质监测站项目业绩【业绩合同标的中至少包含五参数(水温、pH、溶解氧、电导率及浊度)、高锰酸盐指数、总磷、总氮、氨氮九类水质自动分析仪中任意七类或以上产品内容(含集成等)】,提供一个业绩计5分,最多计(略)分。
(2)自(略)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投标人具备市级及以上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运维业绩的【业绩合同中至少包含对五参数(水温、pH、溶解氧、电导率及浊度)、高锰酸盐指数、总磷、总氮、氨氮九类水质自动分析仪中任意七类或以上产品的运维内容,若运维业绩中未体现以上七类或以上产品明细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一个业绩计5分,最多计(略)分。
(提供业绩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主要内容页、金额页、日期页、签字页,否则不计分。)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三、投诉处理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略)
电 话:(略)
2、采购人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邮 编:(略)
电子邮箱:(略)
3、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邮 编:(略)
电子邮箱:(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