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略)
项目名称:(略)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一)政务云节点服务:
广东“数字政府”政务云肇庆节点为本市各部门提供高效、安全、可按需使用的云资源服务,并通过全省统一的云管平台,将本市节点纳入省市一体化的政务云体系中,实现“全省一片云”的集中监控与管理。本项目使用的云平台为服务购买形式,将作为肇庆“数字政府”政务云节点承载各级各部门的政务信息系统。广东“数字政府”政务云肇庆节点提供的服务内容包括:(略)
(二)省市一体化安全运营平台服务:
省市一体化安全运营平台服务包括安全运营平台基础设施服务和安全运营服务两部分。
安全运营平台基础设施服务内容包括:(略)
安全运营服务内容包括:(略)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略)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一)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本项目属上述规定的第一种情形。
(二)说明:
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1款的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原因如下:
(1)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已完成省级“广东‘数字政府’政务云服务((略))项目”的采购,该项目通过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数字广东网络建设有限公司进行采购,并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了采购成交公告(详见链接:(略)
(2)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数字政府”政务云平台部署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略)〕(略)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方案的通知》(粤府〔(略)〕(略)号)文中要求:(略)
(3)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编制印发的《广东“数字政府”政务云结算办法(试行)》(粤政数〔(略)〕4号)中第一章第二条规定“ 本办法适用于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购买由‘数字政府’建设运营中心提供的广东‘数字政府’省级政务云服务结算”。
(4)《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做好(略)年部分地市政务信息基础设施省级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政数函〔(略)〕(略)号)中第一项第(二)点服务采购要求“政务云平台地市节点云服务和省市一体化安全运营平台服务按相关采购程序向数字政府建设运营中心采购”。
根据上述情况,本次采购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中“只能由特定的供应商、承包商或服务提供者提供”的规定,确定数字广东网络建设有限公司为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三、公示期限
(略) 年 (略) 月 (略) 日 至 (略) 年 (略) 月 (略) 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一)专家的姓名和职称:(略)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略)
(三)特别说明:(略)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2.财政部门
联系人:(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略)
发布人:(略)
发布时间:(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