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马片区“三马数智生态新城”项目咨询服务机构
招标文件第二次澄清通知
致各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作以下修改:
一、招标文件第(略)页将投标报价函格式修改为:
(一)投 标 报 价 函
一、投标报价
1.我公司就 (项目名称)的(交易编号) 的投标总报价为(大写):元人民币,小写:元。本投标报价为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价。包含专利费、人力资源费、调研费、专用工具价、培训费、税费等一切成本费用。本报价在投标有效期内固定不变, 并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受利率波动的影响。
2.服务时间:(略)
3.服务地点:(略)
4.投标有效期:(略)
5.其他: 。
二、递交资料
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份,电子投标文件份。
三、相关承诺
1.本投标报价在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
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3.我公司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的澄清/修改文件,完全理解和同意,并保证遵守招标文件有关条款规定。
4.保证在中标后忠实地执行与采购人所签署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保证在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支付中标服务费。
5.承诺应贵方要求提供任何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6.承诺与为采购人采购本次招标的产品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无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关联。
7.本投标文件提供的报价、资格、技术、商务等文件均真实、有效、准确。若有违背,我方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投标人名称(盖章):(略)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二、招标文件第(略)页2.财务状况报告材料中将“投标人是法人的,应提供(略)年度或(略)年度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投标人公章)。”
修改为:(略)
三、招标文件第(略)页删除3.1合同履约设备保障体现中的“要求及注意事项:(略)
四、招标文件第(略)页删除3.2专业技术能力体现中“要求及注意事项:(略)
五、招标文件第(略)页中将“5.提供(略)年1月1日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新成立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递交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投标人公章)”
修改为:(略)
六、招标文件第(略)页中删除“(四)投标产品综合情况证明材料(复印或扫描件须加盖投标投标人公章)的所有内容。”
七、招标文件第(略)页中将“(五)投标截止时间前月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情况” 修改为:(略)
八、招标文件第(略)页删除“2. 投标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时提供制造商售后服务技术力量支撑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制造商公章与代理商公章)”。
采购人:(略)
日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