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修改、补充内容: 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通知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有关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和补充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修改: 1.1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修改为“(略)年(略)月(略)日9时(略)分(略)秒(北京时间)”。 1.2招标文件P(略)《第六章 评标细则》技术部分“终端数据接入能力”内容:(略) 1.3招标文件P(略)《第六章 评标细则》商务部分:(略) 1.4招标文件P(略)《合同条款及格式》“十七、合同生效及其它”中“(二)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大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修改为:(略) 二:(略) 2.1投标人问:(略) 回复:(略) 2.2投标人问:(略) ③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开标当天的评标现场用公交用户实际在用系统现场演示。 事实依据:(略) 法律依据:(略) 相关建议:(略) 事实依据:(略) 2)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五)关于“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的相关规定。相关建议:(略) 结合本次招标内容,建议修改为:(略) 回复: (1)关于演示内容的相关要求,在技术方案中大部分均有体现,因限于篇幅,未展开阐述,且演示内容结合了技术方案与招标人的实际业务需要,且通过专家评审,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2)至于演示内容是否与郑州天迈官网公开发布的产品信息高度一致,招标人无从知晓。 (3)公交是一个非竞争性的行业,客流量和运营趟次不构成所谓的商业机密,因此不存在商业机密泄密问题;要求用公交用户实际在用系统现场演示,目的是为了评选出真正成熟、先进的系统,并非是选择一个为了应标临时搭建的环境,演示功能为系统基本功能,有相关实际案例的投标人都可以提供实例演示;为了避免投标人恶意竞争,用Demo演示,不能体现投标人的真实开发实力,极易造成后期项目功能无法落地,影响招标人整个信息化项目建设效果;请投标人做好各自协调工作,积极响应。以上设定,我们目的是欢迎有实力的投标人公平地参与投标。 (4)要求用公交用户实际在用系统现场演示,目的是为了评选出真正成熟、先进的系统,并非是选择一个为了应标临时搭建的环境,演示功能为系统基本功能,有相关实际案例的投标人都可以提供实例演示。另外产品演示部分四大块,合计(略)项具体的功能描述,每项功能描述对应的功能是招标人实际需要的准确和真实表达,因此该规则合理且必要。 (5)车载机和客流设备统一厂家,确保了设备间的兼容性,并可实现流量的共用,数据对接融合,降低运营和维护成本。且设备集约化是未来发展的一个趋势,目前国内多家厂商均可以做到,例如海康威视、点创科技等。目前国内和国际先进的客流统计方案,比如TOF、结构光方案的客流统计,均采用主动红外光源。锐明视讯、天津通卡等厂商均有相关产品。 (6)本招标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不适用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7)本次项目建设内容“运营监控调度系统、企业资源管理系统”在行业内已发展应用多年,功能相对完善、成熟;客流分析与排班系统作为此次项目建设的重点内容之一,通过它结合信息化手段充分指导公交业务的运营与发展,是目前公交行业内的发展热点与主流技术方向,因此着重进行演示。 2.3投标人问:(略) 回复: (1)要求省级及以上机构并非指定某个检测机构,本项设置目的是保证所获成果奖的权威性,也是投标企业研发实力的体现。 (2)车辆调度和客流是公交的核心业务,智能调度系统和客流分析系统也是本项目采购的重点产品之一,科技成果证书是考量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的重要标志,且为科技行政机关颁发,因而对这两个系统有科技成果证书的要求是必要的,不存在不相适应和不相关。根据以上四项招标业务所占比重,对调度和客流设置了省级及以上科技成果的评分要求。并且作为福建省会公交单位,从招标人的业务需要和建设目标出发,希望可以建设成全省领先、全国先进的信息化项目,对获得过省级及以上科技成果的优秀产品进行评分上的考量是完全正当且适用的。 (3)根据以上四项招标业务所占比重,对调度和客流设置了省级及以上科技成果的评分要求。 (4)网约公交系统是公众出行应用系统中的重要业务应用软件,因此要求对应的软件著作权是必要且合理的。 2.4投标人问:(略) 回复: (1)招标项目需要充分考虑系统设计的并发性、扩展性和稳定性,因此,对于平台接入能力的要求,是对投标人技术能力及实力的考量,是对整体项目质量的保证,因此同意将1.9条款修改,修改内容见本通知第1.2条款。 (2)回复内容见本通知第2.1条。 2.5投标人问:(略) 回复:(略) 2.6投标人问:(略) 回复:(略) 2.7投标人问:(略) 回复:(略) 2.8投标人问:(略) 回复:(略) 2.9投标人问:(略) 回复:(略) 2.(略)投标人问:(略) 回复:(略) 2.(略)投标人问:(略) 回复:(略) 2.(略)投标人问:(略) 回复:(略) 2.(略)投标人问:(略) 回复:(略) 2.(略)投标人问:(略) 回复:(略) 2.(略)投标人问:(略) 回复: (1)2.9条款是针对智能调度终端采购数量达到(略)台及以上的业绩,2.(略)条款是针对客流设备达到(略)台及以上以及客流排班系统的业绩,两者评分的对象不同,不存在重复评分。另外质疑人提出“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业绩合同(含客流设备与客流排班系统)及验收材料(或用户证明)复印件”太过具体,具有倾向性及排他性。明确合同标的及验收对象证明是为了确保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能够互相佐证,提高可信度,是完全必要且合理的,并不存在倾向性及排他性。 (2)客流排班系统是目前行业内最先进的作业方式之一,但该应用目前在国内处于推广阶段,与智能调度车载机相比实际使用的数量规模还不是特别大,结合行业实际情况,为了让更多优秀的投标人能获得中标机会,客流设备业绩设置要求(略)台及以上既符合本项目需要又为了竞争更充分。同意在2.(略)条款增加备注内容,内容详见本通知第1.3条款。 (3)客流排班系统是目前行业内最先进的作业方式之一,但该应用目前在国内处于推广阶段,与智能调度车载机相比实际使用的数量规模还不是特别大,结合行业实际情况,为了让更多优秀的投标人能获得中标机会,客流设备业绩设置要求(略)台及以上既符合本项目需要又为了竞争更充分。 2.(略)投标人问:(略) 回复:(略) 2.(略)投标人问:(略) 回复:(略) 2.(略)投标人问:(略) 回复:(略) 2.(略)投标人问:(略) 回复:(略) 2.(略)投标人问:(略) 回复:(略) 2.(略)投标人问:(略) 回复: (1)本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不需要报送市政府监管部门备案。 (2)据了解,大连公交的智能调度系统由华录智达科技有限公司承建,并非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此表述系招标文件条款表述错误,已要求招标代理公司做修改。修改内容详见本通知1.4条款。 2.(略)投标人问:(略) 回复:(略) 2.(略)投标人问:(略) 回复: (1)本招标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不适用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条款作为重要技术参数,是招标人需要的根本保证,是本项目招标的重要保证,在评分时针对偏离响应程度予以扣分,并未违反招标投标相关法律规范。 (2)根据实际应用需要,目前招标人每台公交车内有8路模拟摄像头,预留未来可能增加车外(略)°全景环视影像系统(车外4颗模拟环视摄像头)以及对接交通执法部门在招标人车辆上安装的高清监控摄像头的接口,因此,至少(略)路模拟接口是非常有必要的;现市场上特思威尔、海康威视等厂家,完全能实现(略)路(略)P录像和接入4路IPC数字摄像头,甚至高于上述技术要求,并非其他厂家无相关产品。 2.(略)、投标人问:(略) 回复:(略) 2.(略)、投标人问:(略) 回复:(略) 由于公交车特殊的运营环境,光线变化较大,尤其是夜晚行驶过程中车内处于极低照度,采用被动光源的客流摄像机,严重依赖外界光源,严重影响客流统计的准确性,采用主动红外光源,解决了严重依赖外界光源,且不受车内反射、亮度不均匀等复杂光线的干扰,实现了全天候的客流统计和保证了客流统计的准确性。目前国际和国内先进的客流统计方案,比如TOF、结构光方案的客流统计,均采用主动红外光源。 综上,技术要求“双目”、“主动红外”是目前国内和国际上客流统计的主流技术,且多个设备厂商都已推出基于上述的客流统计产品,且该技术方案已经过两轮的专家论证评审,参数设置符合本项目需要。 2.(略)投标人问:(略) 回复:(略) 2.(略)投标人问:(略) 回复:(略)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略) (略)年9月(略)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