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台县分中心((略))5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高交易(土地)告字〔(略)〕4号
经高台县人民政府批准,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台县分中心受高台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略))5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略))5号
|
宗地面积
|
(略).(略)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南华工业园区
|
|
土地用途
|
工业
|
出让年限
|
(略)年
|
建筑密度(%)
|
/
|
|
投资强度
|
≥(略)万元/公顷
|
容积率
|
≥1.0
|
建筑系数(%)
|
≥(略)
|
|
绿地率(%)
|
/
|
其他
|
办公及生活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
|
|
保证金
|
(略).(略)万元
|
挂牌起始价
|
(略).(略)万元
|
增加幅度
|
(略)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略)年6月(略)日(略)时(略)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略)年6月(略)日(略)时(略)分
|
|
备注
|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报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略)年5月(略)日至(略)年6月(略)日到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台县分中心(略)室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略)年5月(略)日至(略)年6月(略)日到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台县分中心提交书面申请。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略)年6月(略)日(略)时(略)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台县分中心将在(略)年6月(略)日(略)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台县分中心进行。地块挂牌时间为:(略)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报名截止时间未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不得参加宗地竞买。
3.本出让公告规定的出让事项及宗地面积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4.自本公告发布后,竞买人应按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索取挂牌出让文件,并对挂牌出让文件认真进行阅读,凡本公告未说明的其他事项,均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八、节假日期间正常上班,受理竞买申请报名手续。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如下:
联系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单位:(略)
开户行:(略)
户 名:(略)
账 号:(略)
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台县分中心
(略)年5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