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乐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局办公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一)招标文件P(略)、P(略)、P(略)删除如下内容:
▲(7)磋商人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份依法缴纳社保费凭证(如为新成立的投标单位请按实际依法缴纳月份提供)或者《依法缴纳或依法免交社保证明》;(必须提供)
▲(8)磋商人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份依法纳税的完税凭证(如为新成立的投标单位请按实际依法缴纳税收月份提供)或者《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必须提供)
▲(9)磋商人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份财务状况(如为新成立的单位请按实际月份提供财务报表);(必须提供)
▲((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竞标人提供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截图(查询处罚时间为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发售开始时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内),证明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必须提供)
(二)招标文件P(略)、P(略)增加如下内容:
▲(7)贵港市政府采购项目投标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三)招标文件P(略)、P(略)原序号((略))、((略))、((略))、((略))相应调整为:(略)
(四)招标文件第五章P(略)增加:
▲(7)贵港市政府采购项目投标资格承诺函(必须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贵港市政府采购项目投标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郑重承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公司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合格供应商。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并接受政府采购、税务、社会保障等监督管理部门、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机构、社会公众的监督和检查。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略)
(五)招标文件第四章一、评标原则(四)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略)](略)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略)](略)号)、《关于取消中小企业认定减少企业办事流程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贵工信规[(略)]1号)的规定,谈判供应商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以报价文件提供的符合规定的有关证明材料为准,否则不予以认定),对最终报价给予6%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价,即评审报价=最终报价×(1-6%);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磋商,其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略)%以上的,联合体磋商报价给予2%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价,即评审报价=最终报价×(1-2%);除上述情况外,评审报价=最终报价。
现更正为:(略)
(六)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原为:(略)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公告查询地址:(略)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广西乐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