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香江路中学建设项目造价监控单位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略)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香江路中学建设项目经赣开经字〔(略)〕(略)号批准建设,所需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造价监控单位实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1.招标人:(略)
2.招标项目:(略)
3.工程地址:(略)
4.项目规模:(略)
5.本项目总服务费:(略)
6.服务期限:(略)
7.招标范围:(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足够资产及能力,能有效地履行合同 ;
2、投标人必须是独立于本项目监理、施工单位之外的第三方机构;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必须由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担任(提供开标前连续六个月当地社保部门有效的证明材料,如本地企业的投标单位则可提供江西省线上服务大厅打印的“江西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证明”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即可,或提供网上下载彩色打印的经社保部门电子签章的社保证明材料,并附本人第二代身份证),且必须到开标现场签名、按手印,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4、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
5、外省来赣投标单位开标前应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上办理好有效的企业信息登记,并提供网上查询打印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及本项目拟派的注册造价师人员应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中可以查询,并在开标时提供网上查询打印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注:(略)
6、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7、投标人业绩要求:
提供至少一个(略)年(略)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当日)止(时间以签订造价监控合同时间为准)承接过(含在监)单项施工合同造价2.1亿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项目造价监控(或全过程跟踪审计)业绩(如同一项目有多个标段,项目合同金额可进行累加)。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略)
8、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资格审查方式及标段申请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投标报名相关事宜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申请时间内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http:(略)
五、其他
1、在发出招标文件之后至投标有效期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有义务浏览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发布的本工程相关信息。凡在该网站发布的信息视同已送达投标人。
2、投标人投标文件承诺的资格材料必须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将有关情况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并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3、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工程招投标领域雇黑拥黑、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等黑恶势力。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建设局举报电话(略)-(略),邮箱gchjsc@(略).com。
4、目前仍处于疫情防控期,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标评标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赣建招〔(略)〕2号文)文件规定,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略)
法定代表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单位:(略)
法定代表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投标监督单位:(略)
受理举报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