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会员咨询热线:4000-156-001

广东省团校团史馆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所在地区: 广东-广州-越秀区 发布日期: 2020年12月7日
变更公告正文
广东省团校团史馆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略)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略)-(略)-(略)-(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一)磋商文件的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用户需求书)“二、项目基本情况与要求”增加条款,如下:

4、工程质量及验收

4.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省、市现行的相关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验收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和验收。

4.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验收,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若乙方未通知甲方进行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验收,则甲方有权要求复验,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4.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4.4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 5 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4.5工程质量保修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章及有关规定执行。

5、工程价款及结算

本合同价款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并采用下列合同形式。

(1)项目工程完工后,乙方根据施工实际情况编制竣工图,并经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确认盖章,作为结算依据及竣工存档资料。

(2)乙方根据竣工图、签证、工作联系单位等竣工资料,编制结算文件送甲方审核。

(3)合同清单内工程量按实结算、套用原清单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

(4)新增项目结算方式如下:

①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或总价,按合同已有的价格;深化图纸设计只改变了做法、收口工艺、形状等,未改变主材材质、厚度等规格的,仍按原清单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结算;

②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类似项目指组成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子目中,除主材规格型号、材料等级变更发生变化外,而施工工艺辅材未发生实质性改变的项目)的单价或总价,可以参照类似价格;

③合同中没有相同项目或类似项目的,可根据相关定额编制新的综合单价,经甲方书面批复后作为结算单价,具体做法如下:

A 结算计价执行《工程量清单项目计价规范(GB(略)-(略))》及《工程量清单项目计量规范((略)-广东)》,定额套用《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略)年)、《广东省通用安装工程综合定额》((略)年)、《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略)年)和《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略)年);

B 项目常用材料价格按照(略)年(略)月份《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穗建造价[(略)](略)号文)、主要材料按照(略)年第三季度《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进行计价结算;

C (略)年(略)月份《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穗建造价[(略)](略)号文)、和(略)年第三季度《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均没有的材料,由乙方提出税前单价,在事前提供厂家报价或询价文件、事后提供材料供货合同或购货发票,经甲方审核同意并签认后进行计价结算;

D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其他措施费、预算包干费、增值税(销项税)均执行施工期政府相关部门的最新规定;

E 结算下浮率=1-(最终报价/最高阶价)×(略)%。

(二)磋商文件的第四部分合同书格式

第六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本合同价款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并采用下列合同形式。

(1)项目工程完工后,乙方根据施工实际情况编制竣工图,并经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确认盖章,作为结算依据及竣工存档资料。

(2)乙方根据竣工图、签证、工作联系单位等竣工资料,编制结算文件送甲方审核。

(3)结算计价执行《工程量清单项目计价规范(GB(略)-(略))》及《工程量清单项目计量规范((略)-广东)》,定额套用《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略)年)、《广东省通用安装工程综合定额》((略)年)、《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略)年)和《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略)年)。

(4)项目常用材料价格按照(略)年(略)月份《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穗建造价[(略)](略)号文)、主要材料按照(略)年第四季度《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进行计价结算。

(5)(略)年(略)月份《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穗建造价[(略)](略)号文)、和(略)年第四季度《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均没有的材料,由乙方提出税前单价,在事前提供厂家报价或询价文件、事后提供材料供货合同或购货发票,经甲方审核同意并签认后进行计价结算。

(6)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其他措施费、预算包干费、增值税(销项税)均执行施工期政府相关部门的最新规定。

(7)结算下浮率=1-(最终报价/最高阶价)×(略)%。

更正为:

本合同价款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并采用下列合同形式。

(1)项目工程完工后,乙方根据施工实际情况编制竣工图,并经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确认盖章,作为结算依据及竣工存档资料。

(2)乙方根据竣工图、签证、工作联系单位等竣工资料,编制结算文件送甲方审核。

(3)合同清单内工程量按实结算、套用原清单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

(4)新增项目结算方式如下:

①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或总价,按合同已有的价格;深化图纸设计只改变了做法、收口工艺、形状等,未改变主材材质、厚度等规格的,仍按原清单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结算;

②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类似项目指组成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子目中,除主材规格型号、材料等级变更发生变化外,而施工工艺辅材未发生实质性改变的项目)的单价或总价,可以参照类似价格;

③合同中没有相同项目或类似项目的,可根据相关定额编制新的综合单价,经甲方书面批复后作为结算单价,具体做法如下:

A 结算计价执行《工程量清单项目计价规范(GB(略)-(略))》及《工程量清单项目计量规范((略)-广东)》,定额套用《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略)年)、《广东省通用安装工程综合定额》((略)年)、《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略)年)和《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略)年);

B 项目常用材料价格按照(略)年(略)月份《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穗建造价[(略)](略)号文)、主要材料按照(略)年第三季度《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进行计价结算;

C (略)年(略)月份《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穗建造价[(略)](略)号文)、和(略)年第三季度《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均没有的材料,由乙方提出税前单价,在事前提供厂家报价或询价文件、事后提供材料供货合同或购货发票,经甲方审核同意并签认后进行计价结算;

D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其他措施费、预算包干费、增值税(销项税)均执行施工期政府相关部门的最新规定;

E 结算下浮率=1-(最终报价/最高阶价)×(略)%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其他内容不变。

2、如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文件与更正公告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附件

发布人:(略)

发布时间:(略)

查看完整内容>>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

咨询热线:4000-156-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