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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园服务办公室2021年度蔬菜、水果类食材供应配送服务项目的答疑及更正公告

所在地区: 广东-深圳-罗湖区 发布日期: 2020年12月15日
变更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略)

问题1:(略)

评审因素指定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原产地)须为广东省范围内,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略)

回复:(略)

1、招标文件评标方法中商务评分部分第二条“基地”的原评审要求:

内容

权重

评分准则

基地

6

2、无公害基地要求

(1)投标人蔬菜种植基地通过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或产地认证,证书持有人必须为投标人,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得(略)分。

(2)提供(略) 年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检测报告且显示合格的,得(略)分。

评分依据:

提供自有或租赁基地合同和证书扫描件,以及广东省农业农村厅无公害农产品认定评审结果公示网页截图;提供环境检测报告的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有效判断的不得分。

现更正为:

内容

权重

评分准则

基地

4

2、基地环境检测要求:

提供近两年(以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第三方检测报告(检测内容至少需包含土壤及水源的相关检测数据)且显示合格的,得(略)分。

评分依据:

提供检测报告(检测机构需有CMA和CNAS资质证明或印章)的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有效判断的不得分。

2、招标文件评标方法中商务评分部分第二条“基地”要求中第二点“菜篮子基地要求”分值权重现调整为5分 3、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延期至:(略)

内容与本公告不符的,以本公告为准。

其余条款不变。

特此通知。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略)年(略)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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