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编号:(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AZC(略)-J1-(略)-RNZB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隆安县训练器材及配套设施 首次公告日期:(略)年8月(略)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略) (一)本项目的响应文件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送达: 1、接收邮寄快递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9:(略) 2、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小时统一将收到的响应文件运送至隆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确保本项目能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准时开标。供应商应充分预留响应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响应文件,并尽量在投标截止日期1日前送达。 3、供应商按照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要求装订密封好响应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子再次包裹已密封的响应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子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有效的电子邮箱、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的纸质表格。 4、响应文件邮寄地址:(略) (二)供应商不参加现场开标活动: 取消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中关于供应商到现场开标的内容。 (三)响应文件拆封及密封性检查: 截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和采购人的见证下拆开响应文件包封,采购人对响应文件密封性和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进行签字确认。 (四)关于响应文件澄清、谈判、最终报价的有关要求: 1、为便于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在项目评标期间与供应商取得联系,做好评标过程中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补正、谈判或最终报价等工作,供应商务必做到:(略) 2、评审当天供应商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如果评标过程中需要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作出澄清、说明、补正、谈判或最终报价的,谈判小组将通知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交。供应商所提交的澄清、说明、补正、谈判或最终报价等材料必须加盖供应商的公章确认。 3、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联系方式,致使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在项目评标期间无法与供应商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谈判小组要求提交澄清、说明、补正、谈判或最终报价文件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请按通知内容执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略)年8月(略)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1:(略) 附件2:(略) 四、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广西瑞能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略)年8月(略)日
四、采购人地址:(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