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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林县岜独至大龙洞公路【项目编号:(略) 各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编号:(略) 三、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地址:(略) 四、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联系地址:(略) 五、首次公告日期:(略) 六、更改日期:(略) 七、根据《南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恢复全市公共资源现场交易活动的通知》(南机事函﹝(略)﹞(略)号)的有关要求,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对本项目相关事项更改通知如下: 1、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送达。 1.1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小时(即8时(略)分)统一将收到的投标文件运送至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确保本项目能在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准时开标)。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投标人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文件,并尽量在开标截止日前1天送达。投标人应对各自投标文件的快递包封和密封性负责,如送达的快递包裹出现破损导致投标文件密封性包封破损的,我公司将如实记录并通过邮件形式告知,同时拒收该投标文件,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投标人应充分预留响应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响应文件。 1.3投标人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开标日期、有效的电子邮箱、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的纸质表格(表格格式详见附件)。 1.4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收到投标文件的邮寄包裹后,第一时间按照投标人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电子邮箱告知投标文件收件情况,请投标人务必确保所预留的电子邮箱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邮件。电子邮件自发出成功时起视为投标人已收悉,如因投标人原因未及时查收电子邮件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5投标文件邮寄地址: 广西南宁市良庆区金龙路2号南宁万科大厦A座(略)-(略) 收件人:(略) 联系电话:(略) 2、开标程序变更:(略) 3、投标文件拆封及密封性检查。 截标后,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招标人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的见证下拆开投标文件包封,招标人对投标文件密封性和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进行签字确认。 4、关于投标人的报价。 由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对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的第二信封进行启封,现场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招标代理机构应做好开标记录表,交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进行核对并签字确认。 5、关于投标文件澄清的有关要求 5.1为便于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与投标人取得联系,做好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工作,在“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及技术文件的投标函中“电话:(略) 5.2开标当天投标人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如果评标过程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会通知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交。投标人所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确认。 5.3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填写联系电话、传真号码或电子邮箱,致使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无法与投标人取得联系的,或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其他内容不变。 请按通知内容执行。 特此公告。 上林县交通运输局 浙江五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略)年6月4日 附件: 邮件外包粘贴表格(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开标日期: 联系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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