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原招标公告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投标人营业执照包含宾馆、公寓租赁等经营范围。
3.3 距离采购人地址不超过约4公里。
3.4 房屋权属证明或租赁证明,租赁证明要逐级涵盖本次采购的时间区间的材料,即要完全覆盖(略)年2月至(略)年1月。(报名时提供能追溯到最终房屋权属的租赁协议或意向协议即可,证明时间覆盖资料可以在投标时提供)。
3.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分公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6.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购买了招标文件;
3.7.投标人不得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附属或相关机构;
3.8.投标人不得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更正为:(略)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投标人营业执照包含办公房屋租赁等经营范围。
3.3房屋权属证明或租赁证明,租赁证明要逐级涵盖本次采购的时间区间的材料,即要完全覆盖(略)年3月至(略)年1月,且合同期满后有续租1-2年的期限。(报名时提供能追溯到最终房屋权属的租赁协议或意向协议即可,证明时间覆盖资料可以在投标时提供)。
3.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分公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5.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购买了招标文件;
3.6.投标人不得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附属或相关机构;
3.7.投标人不得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