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另类投资项目法律服务集中采购项目 (招标代理编号:(略)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现委托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招标范围:(略)
1)就另类投资项目交易结构设计等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并根据需要优化调整项目整体投资(交易)方案;
2)负责另类投资项目相关合同等各项法律文件的起草、审核、修订等工作,出具法律意见书等其他服务。
具体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2.3 标段划分:(略)
2.4合同签署:(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需经司法部门批准成立一年以上(成立时限统计时间截止至投标截止时间),需提供司法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出现以下共同参与投标的情形之一,相关投标均无效:(略)
3.3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能力,需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且需完整提供3个查询截图:
(1)被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被 “信用中国”(https:(略)
(3)被“信用中国”(https:(略)
3.5本项目拟派律师团队所有成员均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职业操守,近三年内均无不良执业记录,均没有接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需提供相关承诺函。
3.6投标人应在北京或上海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需提供办公场所租赁协议或自有产权证或其他证明材料。
3.7投标人与招标人不存在利益冲突,目前未担任与招标人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交易活动或诉讼案件的另一方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需提供《不存在利益冲突的检索声明》。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投标人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满足招标人要求提供正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在网上税务系统查询能显示其为一般纳税人页面的截图,或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其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等证明材料,或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声明。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卖时间为 (略)年1月6日 至 (略)年1月(略)日 ,每日上午8:(略)
5.2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注册入库
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略)
1)注册:(略)
2)购买与下载:(略)
3)疑问反馈:(略)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略)元,售后不退。支付方式(三选一):(略)
5.4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略)
5.5投标预备会:(略)(略)年1月(略)日9时(略)分在北京市海淀区什坊院6号莲花桥畔北京京都信苑饭店(略)层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召开投标预备会,就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疑问等进行解答,与会注意事项:
1)本次投标预备会采用线上线下同步方式,线下参与会议的投标人可直接到上述地点参会;线上参与会议的投标人需采用“腾讯会议软件”进入会议,请提前下载软件,并熟悉相关操作,会议号将在投标预备会前1个工作日通知各投标人。
2)参与线上会议的投标人进入会议后,名称仅为个人姓名,不得暴露律所名称,否则将被请出会议室。
3)为保证投标文件的编制质量,建议投标文件的编制人员出席。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略)年1月(略)日9时(略)分(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什坊院6号莲花桥畔北京京都信苑饭店(略)层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6.2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6.2.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2.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6.2.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建设中国建设招标网(www.jszhaobiao.com.cn)、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www.cfcpn.com)、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除上述媒介之外我公司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开户名:(略)
开户银行:(略)
账号:(略)
注:(略)
九、其他说明
9.1领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不得无故放弃参加本项目。若确有实际原因不能参加本项目,请最迟在本项目递交截止时间3天前以书面方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扫描盖公章形式发送至zhuzhihao.gcmc.gd@chinaccs.cn)。
9.2投标人应承担参加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费用。不论本项目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略)年1月(略)日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