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略)-(略)-(略)-(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略)包、(略)包和(略)包“十一、拟派人员要求”中“2、其他技术人员至少 3人,须为工程类专业人员(工程类专业包括:(略)
更正为:(略)
2、原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方法》的“技术商务评分表”中“序号5、团队人员配置:(略)
注:(略)
更正为:(略)
注:(略)
3、原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方法》的“技术商务评分表”中“序号6、项目负责人:(略)
更正为:(略)
4、原招标公告和原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相关时间作以下的澄清/更正: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略)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略)
答疑回复:
1、关于拟派人员证明材料事项(事项一)
(1)技术商务评分表——团队人员配置:(略)
(2)提供《人员承诺函》原件,是否还需提供人员参保证明。(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
(3)无__________________(建议)
答:(略)
2、关于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事项(事项二)
(1)技术商务评分表——项目负责人:(略)
(2)无法提供中标通知书(发包通知书)的项目,是否只需提供合同和鉴定报告复印件,则视为已提供符合评审的证明材料。(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
(3)无__________________(建议)
答:(略)
3、关于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序号6,评审项目为项目负责人,评议内容中“项目负责人曾参与完成过房屋安全鉴定项目且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每项2分,本项最高分为(略)分。(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通知书(发包通知书)、合同和鉴定报告复印件,以上资料不足以证明是项目负责人的业绩时,须提供项目业主的书面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我司有以下疑问:
鉴定报告上面的审核人、签发人,请问以上人员是否可以作为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文件?
答:(略)
4、中山市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工程(五乡、大南联围流域,小隐涌流域,大岑围、大雁围、三乡围、横石围、马新围流域)房屋安全鉴定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技术商务评分表》中的序号5团队人员配置中:(略)
答:(略)
5、用户需求书拟派人员要求里“①如果上述人员为其他用工形式,则投标人还需提供该人员用工关系的证明资料(加盖公章),且人员用工关系证明中须列明该人员的用工期限,用工期限应涵盖本项目服务时间或履行合同期限”。该条描述中投标人“还需提供”,那么雇佣形式的技术人员提供雇佣关系证明后还需要提供参保证明吗?
答:(略)
6、用户需求书拟派人员要求里写到“其他技术人员至少 3人,须为工程类专业人员(工程类专业包括:(略)
答:(略)
7、第四部分评标办法里技术商务评分表序号6“项目负责人曾参与完成过房屋安全鉴定项目且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通知书(发包通知书)、合同和鉴定报告复印件”,其中鉴定报告复印件,因签订的合同包含许多鉴定报告,多至上百份,是否提供其中一份鉴定报告代表证明就可以了?
答:(略)
8、鉴定面积是否未包含住宅围墙、院内地台、大门、花坛、厂区围墙、道路等构筑物的鉴定?按理是不包含的,若包含围墙、院内地台、大门、花坛、厂区围墙、道路等构筑物的鉴定,那么面积是否按实际投影面积计算?
答:(略)
9、服务内容第2条“破损描述包括轴号形式表示的破损位置、破损特征”,提到用“轴号形式”表示破损位置,但被鉴定业主大部分不懂建筑行业知识,即看不懂,要求按层、按房间功能、方位等进行描述,方便业主签字配合,是否可变更为按后者的描述方式表示?
答:(略)
(略)、鉴定过程中是否只对质量缺陷部位进行拍照留存即可?
答:(略)
??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
1、原招标公告、原招标文件与本更正和答疑公告有不符之处,以本更正和答疑公告为准;本更正和答疑公告未涉及内容仍以原招标公告和原招标文件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附件
发布人:(略)
发布时间:(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