跃进郭宅及周边旧屋区改造项目配套道路(一期)第1标段(施工)答疑澄清(略)
招标编号:(略)
各投标人:
一、本项目有关投标人质疑的答复修改如下:
福州市建委及工商联评审的职称专业均为市政工程和市政工程施工,请问:(略)
答:(略)
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是否可以不提供《主要材料设备品牌明细表》,中标后由中标人提供招标人审核?
答:(略)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修改部分如下:
1、招标文件第3章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3项随机抽取方式和程序修改为:(略)
2、招标文件第4章通用合同条款及格式中通用补正表第2项第3.9条款第3点原为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外的在榕企业,应按照榕建筑[(略)](略)号在工程项目中标后(略)日内,向市建委建筑业处报送我市行政区域内工程项目技术管理人员的基本信息。修改为:(略)
3、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中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中的“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略)
4、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略)项第(略).1/(略).2.1条款投标保证金中“第⑥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略)
5、招标文件第2章标须知前附表第(略)项第(略)条款分包修改为:(略)
6、招标文件第七章第4节(三)参考品牌的说明修改为:
说明:(略)
2、承包人必须对所有材料设备(含承包人自购、发包人指定供应商目录和共同采购)进行质量验收,并对其通过验收的材料设备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
3、承包人未按上述规定采购的,监理工程师应当拒绝接收、并清退出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投标人应同时阅读招标人的工程量清单中的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
5、自来水管材及技术参数和施工应符合福州市自来水公司及相关单位的验收要求并负责移交,承担相关费用。
6、承包人在申报进度报表和工程结算报告时,必须提供经供应商盖章确认的供应合同、品牌、数量清单和发票,否则,不予计量与支付。
7.投标人应同时阅读本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
8.财政性投资项目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在推荐材料品牌时,应优先选用福建的名优产品。
三、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澄清、补充文件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略)年1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