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略)
现更改为:(略)
2、原采购公告“三、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略)
现更改为:(略)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作为原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均起约束作用。
2.本公告内容如与原采购文件有冲突之处,以本公告为准,未作调整部分按原采购文件执行。
3.本公告在同时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江苏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略)年(略)月(略)日
苏州相城产业技术研究院关于基于IGV的智能实验室方案设计及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发稿时间:(略)
项目概况
基于IGV的智能实验室方案设计及设备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点(略)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略)
采购需求:
1、整体系统由数据管理系统、智能上下料系统、远程运维系统、自助导航IGV小车+协作机器人、工业以太网系统、无线通讯技术、工业机器人装备系统、激光智能焊接系统、智能视觉检测系统组成。
2、本项目服务期限:(略)
3、交货地点:(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略)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
已有CA证书且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只需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已有CA证书不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需更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未办理CA证书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供应商登陆“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区级网上报名)进行网上注册及资料填报,并携带相关资料至苏州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网点进行审核并申领CA证书。
CA办理咨询电话:(略)
(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登录”—“供应商”,选择CA锁登录,插入CA证书登录后报名(按项目名称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并下载采购文件后,点击投标确认函下的“编辑”按钮,进入编辑投标确认函并签章,签章成功后打印投标确认函供参与项目使用。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不可撤销报名。
(3)供应商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报名成功后,根据提示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代理机构不再收取报名费或资料成本费。
(4)现场递交文件
报名供应商在开标时点前递交投标文件,并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身份证等资料,所需递交的资料详见具体项目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开标时间截止前(略)分钟,系统经代理公司确认可自动解密全部报名供应商。代理机构现场打印出报名供应商名单,并核对相关资料。
(5)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略)-(略)(技术人员);(略)-(略)(中心)
软件客服QQ:(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补充通知。供应商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自行查看所报项目的补充通知。
2、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由系统回复给询问人。
3、质疑形式。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略)号)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需打印报名登记表、保留“网上报名截图”,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
1)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接受质疑函的方式为现场接收或邮寄(不接收到付快递)。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电 话:(略)
联 系 人:(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江苏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