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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元县人民医院迁建工程—感染楼及道路工程
招标文件补充文件(一)
招标序号:(略)
一、本工程审定的招标控制价为(略).(略)万元。
二、电子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已发布。
三、招标文件第(略)页(十三)投标报价 8.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规费和税金,投标人应按下列给定的费率或区间计取,计算基数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略)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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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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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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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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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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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装饰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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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略)%-(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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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略)%-(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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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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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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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略)%-7.(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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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略)%-(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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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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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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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略)%-9.(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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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略)%-(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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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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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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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略)%-9.(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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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略)%-(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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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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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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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略)%-9.(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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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略)%-(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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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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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根据丽建发【(略)】(略)号文件规定:(略)
五、招标文件第5页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修改为:
(1)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包括电子保函(保单)与电汇两种缴纳方式。
①以保函(保单)方式提交的,保函(保单)有效期应超出投标有效期;银行保函由县级及以上国有和地方商业银行出具,且出具保函的商业银行在丽水行政区域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担保保函由丽水市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莲都区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及各县(市、区)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须有文件依据);保险保单由县级及以上国有或地方商业保险公司出具,且出具保险保单的保险公司在丽水行政区域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另保函(保单)的办理,由投标人按可办理的银行、担保公司和保险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保函开具对象为庆元县人民医院,应包含项目名称、投标单位、保额、保期、开具保函(保单)单位及其企业公章(包括电子公章)或保函专用章等基本信息。
②以电汇方式提交的,须转入虚拟子账户,并注明项目名称及联系方式。
收款单位名称:(略)
开户行:(略)
银行帐号:(略)
(2)保证金缴纳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并确保收款单位户名、账号、开户行及金额等内容准确无误;投标人以银行电汇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以电汇提交的,以到帐时间为准;有效保函(保单)视作到帐。
(3)保证金的退还:(略)
六、本项目履约保证金缴纳对象现修改为:(略)
七、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
庆元县人民医院
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略)年8月(略)日
备案单位:
备案时间:(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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