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1. 原采购公告中: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4.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略)
现更正为: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4.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6)被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录的不良行为累计分值在 (略) 分(含)-(略) 分(不含),且最近一次不良行为记录公布日距开标日未超过 3 个月;
(7)被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分值在 (略) 分(含)-(略) 分(不含),且最近一次不良行为记录公布日距开标日未超过 6 个月;
(8)被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分值达 (略) 分(含)以上,且最近一次不良行为记录公布日距开标日未超过 (略) 个月。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更正公告内容与原采购文件内容相冲突的部分,以本更正公告内容为准。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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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