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略)
中标(成交)金额:(略)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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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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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略)
施工范围:(略)
施工工期:(略)
项目经理:(略)
执业证书信息:(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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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十、附件
1.招标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原内容:
吕梁大道信号灯维护整改工程
竞争性谈判公告
山西旭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吕梁市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对吕梁大道信号灯维护整改工程组织竞争性谈判,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谈判。
一.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略)
2.项目编号:(略)
3.预算资金(最高限价):(略)
4.招标规模:(略)
5.质量标准:(略)
6.工 期:(略)
7.验收标准:(略)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证明;
4.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其中“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时间为自谈判公告发布之后),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网页查询截图扫描件,对在截至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报价人将被拒绝参加报价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加盖报价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6.提供(略)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略)年成立的公司出具财务状况良好承诺证明);
7.提供(略)年第四季度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略)年新成立公司以实际成立时间为准);
8.提供(略)年整年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及社保人员明细,(略)年新成立公司以实际成立时间为准);
9.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承诺函,格式自拟);
(略).报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略).报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技术防范从业单位资质证贰级及以上资质;
(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谈判文件
1.购买谈判文件时间:(略)
2.购买谈判文件地点:(略)
3.谈判文件售价:(略)
4.只接受现场报名。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略)
2.地点:(略)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的开启
1.时间:(略)
2.地点:(略)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谈判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其他相关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原件)
报名时提供上述资料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1套,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报价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考核、年审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报名资料的复印件须加封皮按顺序胶装成册(封皮上需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日期)。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报价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报价人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一经核实出具虚假证明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