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市人民医院医养中心项目(一期)监理变更公告
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编号:(略)
三、变更内容:
标段一:
原内容: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近五年监理的房屋建筑类项目获质量奖项,省级奖项每项得4分,市级奖项每项得2分,最多得4分(同一工程只计最高奖)。
变更为:
(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近五年监理的房屋建筑类项目获质量奖项,省级及以上奖项每项得4分,市级奖项每项得2分,最多得4分(同一工程只计最高奖)。
原内容: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4)企业获得质量奖项
投标企业近五年监理的一般公共建筑类项目获质量奖项,省级奖项每项得3分,市级奖项每项得1.5分,此项最多得3分。
变更为:
投标企业近五年监理的一般公共建筑类项目获质量奖项,省级及以上奖项每项得3分,市级奖项每项得1.5分,此项最多得3分。
原内容: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4)企业获得安全文明示范工地
投标企业近五年监理的一般公共建筑类项目获得安全文明示范工地的,省级奖项每项得2分,市级奖项每项得1分,此项最多得2分。
变更为:
投标企业近五年监理的一般公共建筑类项目获得安全文明示范工地的,省级及以上奖项每项得2分,市级奖项每项得1分,此项最多得2分。
原内容:
招标文件第二章须知前附表(略).7.1
5、投标企业在填写开标一览表时,投标总价处统一填写“0”,以监理费计取系数填写为准。
变更为:
5、投标企业在填写开标一览表时,投标总价处填写的数值为:(略)
注:(略)
2、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价与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一致。
标段二:
原内容: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近五年监理的一般公共建筑类项目获质量奖项,省级奖项每项得2分,市级奖项每项得1分,最多得4分(同一工程只计最高奖)。
变更为:
(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近五年监理的一般公共建筑类项目获质量奖项,国家级奖项每项得4分,省级奖项每项得2分,市级奖项每项得1分,最多得4分(同一工程只计最高奖)。
原内容: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4)企业获得质量奖项
投标企业近五年监理的一般公共建筑类项目获质量奖项,省级奖项每项得2分,市级奖项每项得1分,此项最多得4分。
变更为:
投标企业近五年监理的一般公共建筑类项目获质量奖项,国家级奖项每项得4分,省级奖项每项得2分,市级奖项每项得1分,此项最多得4分。
原内容: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4)企业获得安全文明示范工地
投标企业近五年监理的一般公共建筑类项目获得安全文明示范工地的,省级奖项每项得2分,市级奖项每项得1分,此项最多得4分。
变更为:
投标企业近五年监理的一般公共建筑类项目获得安全文明示范工地的,国家级奖项每项得4分,省级奖项每项得2分,市级奖项每项得1分,此项最多得4分。
原内容:
招标文件第二章须知前附表(略).7.1
5、投标企业在填写开标一览表时,投标总价处统一填写“0”,以监理费计取系数填写为准。
变更为:
5、投标企业在填写开标一览表时,投标总价处填写的数值为:(略)
注:(略)
2、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价与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一致。
投标人应根据变更后的招标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未及时获知变更、澄清、答疑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监督机构:(略)
联系电话:(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