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略)年度综合物业管理项目澄清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澄清事项:(略)
澄清内容:(略)
1、评分项中(企业实力情况(6分))评分标准澄清如下:
(1)中级以上职称不足5人(不含)不得分;5(含)-(略)(不
含)人得1分;(略)(含)-(略)(不含)人得2分;(略)人(不含)以上得3分。
(2)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不足(略)人(不含)不得分;(略)(含)-(略)
(含)人得1分;(略)(不含)-(略)(含)人得2分;(略)人(不含)以上得3分。
(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2、评分项中(拟派的物业管理服务团队(6分))评分标准澄清如下:
项目经理(2分):
(1)项目经理具有与本相关单位项目管理服务经验(须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如不能提供原件,此项不得分,评委会核查后返还)得2分;
2、保洁主管(2分):
保洁服务主管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3年(含)以上的保洁主管经验得2分;
(提供证书和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维修班长(2分)
(1)维修班长具有助理工程师职称,具有维修电工(二级及以上)证书;得1分。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有3年(含)以上维修组长经验,得1分。
(提供证书和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3、其他评分内容及标准不变。
澄清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