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 s
视频 e
图集 s
图集 e
正文s
贵港市林立方木业有限公司:
《年产(略)万立方米三聚氰胺板与年产(略)条生态板工业4.0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属于新建项目(项目代码:(略)
项目总投资(略)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略)万元,占总投资的2.(略)%。
二、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不利影响可以减少到区域环境可以接受的程度。因此,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三、项目在设计、建设、运行管理要结合《报告表》的要求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要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建设项目厂区排水管网。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清洗车辆及设备等,不外排。近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旱地农灌,待园区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营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三级标准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现场设置围挡,封闭作业,露天堆放的易扬散物料做好覆盖并及时清理;加强洒水抑尘措施,对运输车辆进行定期冲洗等综合措施减缓施工期扬尘的影响。运营期锯边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略)m高的排气筒排放;涂胶、热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略)m高的排气筒排放,确保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相关标准要求。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低噪声设备、运输车辆减速慢行、设临时声屏障等。运营期对机械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置,通过减振隔音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相应标准要求。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要回收利用,不能回用的集中收集运至政府部门指定消纳场处置。运营期项目边角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胶渣、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定期处理。
(五)制定企业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六)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略)〕(略)号),公开项目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并主动做好项目建设和运营期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四、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
五、建设单位在接到本批复(略)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达贵港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贵港市覃塘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辖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我局委托贵港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织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督检查,贵港市覃塘生态环境局按规定对项目建设期、运行期间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发现环境问题及时上报我局。
七、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到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贵港市生态环境局
(略)年3月(略)日
附件e
其他s
其他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