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资源中心数据融合及共享开放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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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略)<>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者,分支机构须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
3、投标人必须具有电信基础运营商资质 或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扫描件,如分公司无法提供则提供总公司相关资质证明,原件备查)。<>
4、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5、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6、 本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情形(提供书面声明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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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更正为:<>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为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并在宝安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响应投标;<>
2、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3、截至开标时间为止,未被深圳市各级政府采购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指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
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相关信息以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原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采购文件与本文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为准。原采购文件未变更部分,仍按原采购文件执行。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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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实施机构信息
名 称:(略)<>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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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开正信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略)年(略)月(略)日<>
附件下载请到网址:(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