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系统演示(含手机APP)要求: (1)系统演示(含手机APP)需证明是在统一平台登录的演示系统,所有演示功能需通过单点登录在演示平台清晰的显示出来,演示文件不能有效显示统一单点平台登录的不计分; (2)演示业务系统(含手机APP)必须证明是投标人的系统平台,如果演示业务系统属于投标人子公司的,必须提供子公司与投标人隶属关系的有效证明文件; (3)系统演示(含手机APP)必须为通过操作点击软件具体功能的演示,不能用静态的网页或图片来展示; (4)系统演示画面不够清晰的,视为系统演示无效,不计分; 2、系统演示打分标准:(略) (1)整体展示:(略) 计1分,无演示或不在统一平台演示不计分。 (2)人员动态管理:(略) (3)危大工程:(略) (4)视频监控:(略) (5)扬尘监测:(略) (6)智能识别与告警服务:(略) (7)安全教育:(略) (8)安全管理:(略) (9)预警监测系统:(略) ((略))数据分析:(略) 3、手机APP演示打分标准:(略) (1)检查人员在项目附近时,可实现自动识别附近项目具体名称,计1分,无演示或不在统一平台演示不计分。 (2)检查人员点选选中项目后,根据项目进度及项目实际情况,可实现自动提示应当检查的内容或关注重点和之前检查内容的整改闭合情况,计1分,无演示或不在统一平台演示不计分。 (3)质量检查时,可实现点选或者语音选择检查内容(人员在岗、基础、主体、防水、装修等),点选或者语音选择存在的问题,可套用规范原文,引用相应条例(录入相关规范条文),上传相应图片,自动生成符合规范要求的限期整改通知书(详见(略)版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档案,word格式,并可传至PC端下载)。根据问题严重性,可下发隐患整改、局部停工、全部停工、行政处罚等处理意见,同时可发送给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等相关人员,计4分,无演示或不在统一平台演示不计分。 (4)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时,可实现点选选择检查内容〔包括扬尘、人员在岗、超危工程(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大工程(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消防等〕,点选或者语音选择存在的问题,套用规范原文,引用相应条例(录入相关安全生产规范条文,例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用语标准及数据交换标准》(DGJ(略)/TJ(略)-(略))),上传相应图片,自动生成符合规范要求的限期整改通知书(详见(略)版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档案格式),根据问题严重性,可下发隐患整改、局部停工、全部停工、行政处罚等处理意见,同时发送给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等相关人员,计4分,无演示或不在统一平台演示不计分。 (5)参建单位可通过手机APP完成隐患整改回复(格式符合省质监站、省安监站相关文件标准要求),复工申请等操作,附相应图片,自动添加回复人员身份信息(含公章)或回复人员电子签名(含公章),计1分,无演示或不在统一平台演示不计分。 (6)限期未整改回复的,可实现提前两天发出相应提示预警,并发送至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等相关人员,计1分,无演示或不在统一平台演示不计分。 (7)可随时将所有检查记录以EXCEL格式拉成一张统计表,内容包括项目名称、质量安全类别、检查人员、检查时间、检查内容、存在问题及条数、处理意见、闭合问题条数等,计2分,无演示或不在统一平台演示不计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