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变更内容:
申请人资格要求原为:
3.1 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相应的监理资质等级证书,具有相关业绩,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人员和信誉等 具体要求具体内容见资格预审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附件(资格审查条件)。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glxy. mot. gov. cn/)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新系统(信用交通?新疆)”(网址:(略)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与乌鲁木齐绕城高速(西线)工程的参建单位(设计、咨询、建设单位及驻地监理组等)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参加资格预审申请,否则,资格预审申请无效。
3.4在本次招标中,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评为D级信用等级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本款所指的信用等级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最新年度发布的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等级(试验检测单位),报名阶段无需承诺是否在此次投标过程中使用)。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单位不允许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
(1)因公路施工拖欠农民工工资或其他债务问题等被各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和保全的;
(2)被列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及各地州交通运输局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单位。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 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正在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处罚期未满的。
(5)申请在交通运输部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布的最近一年度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D的不得参与资格预审申请。
现变更为:
3.1 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相应的监理资质等级证书,具有相关业绩,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人员和信誉等 具体要求具体内容见资格预审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附件(资格审查条件)。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glxy. mot. gov. cn/)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新系统(信用交通?新疆)”(网址:(略)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与乌鲁木齐绕城高速(西线)工程的参建单位(设计、咨询、建设单位及驻地监理组等)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参加资格预审申请,否则,资格预审申请无效。
3.4在本次招标中,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评为D级信用等级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本款所指的信用等级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最新年度发布的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等级(监理单位),报名阶段无需承诺是否在此次投标过程中使用)。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单位不允许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
(1)因公路施工拖欠农民工工资或其他债务问题等被各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和保全的;
(2)被列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及各地州交通运输局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单位。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 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正在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处罚期未满的。
(5)申请在交通运输部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布的最近一年度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D的不得参与资格预审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