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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平市龙门工业区场地平整工程1#地块1-1标段(项目编号E(略))变更公告(三)
各投标人:
关于桂平市龙门工业区场地平整工程1#地块1-1标段,项目编号E(略),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变更:
一、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资格评审标准中企业诚信情况(1)获奖情况【备注:(略)
①企业完成的工程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主席质量奖、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市政金杯示范工程奖、詹天佑土木工程奖”,从获奖证书颁发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不超过三年的,每个得3分。
②企业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地、中国安装工程优质奖(中国安装之星)”,从获奖证书颁发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不超过三年的,每个得2分。
③企业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级工程质量或安全文明工地奖(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广西壮族自治区级建筑装饰工程优质奖,从获奖证书颁发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不超过二年的,每个得1.5分。
④企业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广西设区市级工程质量或安全文明工地奖(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从获奖证书颁发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不超过一年的,每个得1分。
⑤企业主编或主持完成国家或行业标准,从获奖证书颁发或标准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不超过三年的,每项得 0.8分;参编或参与单位,每项得0.5分。
⑥企业主编或主持完成广西壮族自治区级建设工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级标准,从获奖证书颁发或标准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不超过二年的,每项得0.3分;参编或参与单位,每项得0.2分。现变更为:(略)
①
企业完成的工程获得“省长、自治区主席质量奖、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市政金杯示范工程奖、詹天佑土木工程奖”,从获奖证书颁发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不超过三年的,每个得3分。
②企业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地、中国安装工程优质奖(中国安装之星)”,从获奖证书颁发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不超过三年的,每个得2分。
③企业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省级工程质量或安全文明工地奖(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省级建筑装饰工程优质奖,从获奖证书颁发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不超过二年的,每个得1.5分。
④企业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设区市级工程质量或安全文明工地奖(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从获奖证书颁发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不超过一年的,每个得1分。
⑤企业主编或主持完成国家或行业标准,从获奖证书颁发或标准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不超过三年的,每项得 0.8分;参编或参与单位,每项得0.5分。
⑥企业主编或主持完成省级建设工法、省级标准,从获奖证书颁发或标准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不超过二年的,每项得0.3分;参编或参与单位,每项得0.2分。
特此通知。
招标人:桂平市产业园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创信中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桂平市
地 址:贵港市港北区龙岗小区(略)号
联 系 人:程 工 联
系 人:(略)陈 工
电 话:(略)-(略) 电 话:(略)(略)-(略)
(略)年6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