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评标办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由评标委员会组长在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及现场监督人员监督下随机抽取。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联合体投标人
|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备选投标方案
|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资格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投标设备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交货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交货地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技术性能指标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项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略).1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投标设备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 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技术支持资料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略).3项规定
| 其他
| 《投诉递交函》或《投诉授权委托书》的内容是否完整
| 质保期
| 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之日起2年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略)分)
| 商务部分:(略)分
技术部分:(略)分
投标报价:(略)分
注:(略)商务部分及技术部分总得分不足此两项总分的(略),不作为入围投标人,不参于投标报价评标基准值得计算,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2.2.4(1)
| 商务评分标准
?
| 对投标人履约能力的评价
| ?
?
| 对招标文件商务条款的响应程度
| ?/
| 综合实力
| ?一、所投品牌类似业绩:(略)
(一)(略)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所投同品牌电梯供货及安装业绩(制造商业绩或代理商业绩均可):
(1)单项合同金额(略)万元及以上的,每提供一项得2分;
(2)单项合同金额(略)万元(含)-(略)万元(不含)的,每提供一项得 1分;
备注:(略)
①提供业绩合同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
②每个业绩至少提供3台电梯特种设备检验部门出具的监督检验报告扫描件或复印件;
③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④合同必须为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与电梯制造商(或代理商)签订的合同;
二、投标品牌((略)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所投品牌的知名度、信誉度、市场认同度不低于以下参考品牌的得(略)分。
(本项目参考品牌如下:(略)
三、投标人所投品牌制造商直属分公司安装维修能力((略)分):
3.1投标人所投品牌制造商在安徽省行政区域内所设立分公司:
3.1.1同时具有安装、维修许可证A 级资质且取得时间8年(含)以上的得5分;
3.1.2同时具有安装、维修许可证A级资质且取得时间6年(含)至8年(不含)的得3分;
3.1.3同时具有安装、维修许可证A 级资质且取得时间4年(含)至6年(不含)的得1分。
本项最多得5分。
注:(略)
3.2.制造商在安徽省行政区域内分公司安装维修人员数量在(略)人(含)及以上的得5分;在(略)(含)-(略)人(不含)的得3分;(略)人(不含)以下的不得分。
注:(略)
| 2.2.4(2)
| 技术评分标准
| 对投标设备整体评价 ?
| /
| 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响应程度 ?
| /
| 对投标人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能力的评价
| 1.响应时间(2分):
承诺服务召修响应时间(略)分钟(含)以内到达现场得2分, (略)分钟(不含)至(略)分钟(含)到达现场得1分,其余不得分。
2.备品备件报价(不计入投标总价)(2分):
备品备件具体范围及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要求承诺低于市场价提供易损、易耗件,并承诺5年内不提价的得2分,其余不得分。
3.质保期(6分):
以2年为基础,每增加1年质保期得2分,最多得6分。
|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确定评标基准值C(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1)入围投标人数在5家及以下的,由低到高第?1、¨2名的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值C;
(2)入围投标人数大于5家不足(略)家的,确定评标基准值C:(略)由招标人代表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D值抽取范围(至少五个数字)为?¨0.5、?1、¨1.5、?2、¨2.5、?3、¨3.5、?4、¨4.5、?5、¨5.5、?¨6、¨6.5、7、¨7.5、¨?8、¨?8.5、¨9、¨9.5、¨(略);
(3)入围投标人大于或等于(略)家且不足(略)家的,采用两次平均确定评标基准值。其计算方法为:(略)
(4)入围投标人数大于等于(略)家,按报价由低到高去掉N个报价,其余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值C。N=有效投标人家数*F。F值为?(略)、¨(略)、¨(略)、¨(略)、¨(略)、¨(略)。N取整数,小数点部分四舍五入。如去掉的投标报价中有相同的,视为一个报价。
二、投标报价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值C/投标人的报价*?(略)分
评标基准值C以下的投标报价得分为0分
| 注:(略)
2、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复印件、影印件、扫描件应清晰,关键内容可以辨认。否则,投标人应承担因复印件关键内容不可以辨认的风险。
3、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如发生合法变更、重组、法人名称变更,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审批件等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业绩、奖项等具备继承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