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国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已由赣州市行政审批局核准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兴国县华赣环境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略)
2.2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略)
2.3项目总投资约5.(略)亿元
2.4招标范围:(略)
2.5工期要求:(略)
2.6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要求:(略)
施工质量要求:(略)
本项目要求争创“杜鹃花”奖。
2.7标段划分:(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3.1.1 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3.1.2 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须提供)。
3.1.3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A或B满足一项即可):(略)
A、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B、具有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甲级设计资质或者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
3.2投标人的拟派人员要求(以下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①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略)
②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略)
③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牵头单位)关键岗位人员要求:(略)
④提供本项目拟派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八大员缴纳至少6个月不间断(开标日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清单加盖社保单位公章或社保专用收据。 (如赣州市注册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提供江西省线上服务大厅打印的“江西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证明”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即可)
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须为拟派项目经理)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按要求到达开标现场。
3.3投标人的业绩要求:
施工业绩:(略)
3.4 外省来赣企业须提供进赣投标备案材料:
省外来赣投标单位开标时应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赣建审批〔(略)〕4 号)文件要求在“江西住建云”网站办理企业信息告知承诺登记(办理网址:(略)
3.5 信誉要求:(略)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2家单位。联合体的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自(略)年8月(略)日起至(略)年9月(略)日止,请各投标人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9月(略)日上午(略)时(略)分,地点为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7. 其他事项
7.1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工程招投标领域雇黑佣黑,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等黑恶势力。兴国县住建局举报电话:(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邮 箱:(略)
招标监督单位:(略)
受理投诉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