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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区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企业规范化管理第三方帮扶项目变更公告

所在地区: 广东-佛山-顺德区 发布日期: 2021年7月19日
变更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计划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变更信息:

变更事项:(略)

变更原因:(略)

变更内容:

1)对采购文件“六、评审方法及标准”的“3.本项目的分值构成”变更如下:

评审部分

分值

商务部分

(略)

技术部分

(略)

价格部分

(略)

2)对采购文件“六、评审方法及标准”的“1.商务部分评审标准” 变更如下:

评审因素

评分标准

满分值

1

投标人综合实力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3分。

注:(略)

3

投标人获得过政府部门环境类奖项的:(略)

2、市、区(县),每个得0.5分;

3、其他情况不得分。

注:(略)

9

2

项目业绩

投标人自(略)年1月1日至今(以课题任务书发出之日为准),承担过国家或相关政府部门环境类污染防治课题的,每项得4分,本项最高8分。

注:(略)

8

3

项目服务团队能力

项目负责人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具备副高级或以上级别技术职称;

2.具备注册环保工程师证书;

完全满足条件的得4分,否则不得分。

注:(略)

4

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

需有注册环评工程师不少于2名、环境保护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不少于1名、注册造价师不少于1名,上述人员每人得1.5分,本项最高得6分。

注:(略)

6

注:(略)

3)对采购文件“六、评审方法及标准”的“2.技术部分评审标准” 变更如下:

评审因素

评分标准

满分值

1

对项目工作内容的响应程度

对投标人所提供方案中对项目工作内容的响应程度:(略)

注:(略)

(略)

2

对帮扶工作实施目的意义、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总体理解程度

对帮扶工作的认识、技术路线和技术要求内容的理解是否准确、认识是否深刻,以及与顺德区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现状的贴合程度:

(1)相关工作要求、技术路线分析及理解透彻,项目理解准确到位,得 6分;

(2)相关工作要求、技术路线分析及理解基本准确,项目理解基本到位,得 3 分;

(3)分析及理解的准确程度较低,对项目认识、理解有点偏离, 得 1分;

(4)不提供不得分。

6

3

项目实施方案(对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以及科学性进行综合评价)

对顺德区涉VOCs排放企业入户调查方案、技术方案进行综合评价:

(1)方案非常具备可行性、合理性、科学性,得 9分;

(2)方案基本具备可行性、合理性、科学性,得 5分;

(3)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科学性,部份偏离项目实际情况,得 2分。

(4)不提供不得分。

9

对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企业规范化管理帮扶方案、技术方案进行综合评价:

(1)方案非常具备可行性、合理性、科学性,得9分;

(2)方案基本具备可行性、合理性、科学性,得 5分;

(3)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科学性,部份偏离项目实际情况,得 2分。

(4)不提供不得分。

9

对顺德区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清单编制方案、技术方案进行综合评价:

(1)方案非常具备可行性、合理性、科学性,得 9分;

(2)方案基本具备可行性、合理性、科学性,得 5分;

(3)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科学性,部份偏离项目实际情况,得 2分。

(4)不提供不得分。

9

对顺德区挥发性有机物减排潜力分析及减排策略研究方案、技术方案进行综合评价:

(1)方案非常具备可行性、合理性、科学性,得7分;

(2)方案基本具备可行性、合理性、科学性,得 4分;

(3)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科学性,部份偏离项目实际情况,得 1分。

(4)不提供不得分。

7

4

现场演示

根据各投标人演示情况进行综合评审:

投标人需简要介绍项目项目实施方案中实质响应招标人提出的各项技术需求情况,并演示“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入户调查网络填报系统”,需要用原型系统演示(不接受视频、PPT等演示方式),功能点包括但不限于:

  • 企业填报管理:(略)
  • 统计分析:(略)
  • 台账管理;

4、移动端填报与查询。

(1)各项技术需求响应可行、合理,系统设计全面、严密、功能设计周全,得(略)分;

(2)各项技术需求响应基本可行,系统设计全面、严密、功能设计一般,得6分;

(3)各项技术需求响应部分可行,系统设计方案不够全面、严密、功能设计不合理,得3分;

(4)没有提供相关系统演示的,不得分。

(略)

注:(略)

4)其他内容不变,原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中涉及上述内容的均作相应修改,未涉及内容仍以原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为准。

变更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发布人:(略)

发布时间:(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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