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采购项目编号:(略)
2.原采购项目名称:(略)
3.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1. 原招标文件评分标准第(略)页,1. 日常养护劳动力投入计划一项,现更正为:
“满分9分
(1)养护期人员按月份投入计划(3分)
(2)园林技术工人投入计划(6分)
每3万平方米计划投入一名中级工或以上等级技术工人的得6分;
每4万平方米计划投入一名中级工或以上等级技术工人的得4分;
每5万平方米计划投入一名中级工或以上等级技术工人的得2分;
园林技术工人必须具备中级工或以上等级证书、技工和普工提供由县(区)级及以上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投标时必须提交原件或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签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打印件,未提供不得分。”
2. 原招标文件评分标准第(略)页,2. 项目负责人一项,现更正为:
“满分5分
(1)项目负责人职称(3分):(略)
(2)项目负责人业绩(2分):(略)
3. 原招标文件评分标准第(略)页,3.企业信誉一项,现更正为:
“满分(略)分
(1)(略)年1月1日以后获得市优绿地养护优质工程,每项得1分,最高不超过3分。
(2)养护作业业绩考核得分(8分)
a.基础分5分:(略)
b.奖励分3分:(略)
注:(略)
4. 原招标文件第(略)页服务方案内容,现更正为:
“投标人应按以下顺序编制完整的服务方案,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可自行增加
a.投标人基本情况
b.抢险救灾应急方案
c.日常绿化养护服务方案
d.质量及服务条件承诺”;
5. 增加服务保障承诺(二):(略)
6.对原附件清单作出相应调整,内容以更正后附件清单为准。
如招标文件中涉及到以上更正(变更)的部分,其具体要求视同做相应修改。
更正(变更)日期:(略)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2.集中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传真:(略)
四、疫情防控期间注意事项
1.凡参与投标(报价)的相关人员,应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完成以下程序:
1)必须从无锡市锡山区迎宾南路(略)号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锡山分中心大门进入,进行“锡康码”核验(“锡康码”可提前保存在手机相册内,在验码时出示),采取“测温+扫码”进,“扫码”出。凡体温超过正常值、核验结果为“红色”的人员,严禁进入。《“锡康码”申领使用操作手册》详见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锡山分中心网站公示栏。
2)乘坐电梯到达四楼投标区域,领取并填写工作人员发放的《无锡市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现场人员承诺书》,凭签署完毕的《无锡市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现场人员承诺书》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答疑会或进行投标(报价)。
3)投标(报价)人应考虑完成上述程序所需时间,提前进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锡山分中心,不能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投标所造成的风险及损失,由投标(报价)人自行承担。
2.投标(报价)人委派人员不得超过2人。
3.凡参与投标(报价)的相关人员,应在开标室等候,不得随意走动。
无锡市锡山区采购中心
(略)年(略)月(略)日
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