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1、磋商文件第三章中第五条产品技术参数要求:
(1)第(略)项 “机组应具备CCC/CE认证、节能、CRAA、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认证;提供相关认证或检测报告复印件。”修改为“机组应具备CCC、节能认证;提供相关认证或检测报告复印件”。
(2)第(略)项 “柜内配备不少于(略)U气流挡板和3U毛刷,用于封堵没有安装设备的U位,避免柜体前后部的冷热空气直接混合,挡板材质阻燃等级不低于UL(略)-V0(提供UL认证);同时,为兼顾柜内前后走线需要,每个机柜单元应配备不少于3块1U毛刷。”修改为“柜内配备不少于(略)U气流挡板和3U毛刷,用于封堵没有安装设备的U位,避免柜体前后部的冷热空气直接混合,同时,为兼顾柜内前后走线需要,每个机柜单元应配备不少于3块1U毛刷。”。
(3)第(略)项 “PDU采用RS(略)通信方式,具备上行和级联接口,便于多条PDU以菊花链连接;提供产品截图证明文件。”修改为“PDU采用RS(略)通信方式,具备上行和级联接口。”。
(4)第(略)项 “供配电一体化柜包含1台纯在线式,双变换(略)kVA UPS主机,尺寸应满足:(略)
(5)删除第(略)项 “UPS可自动识别电池模块数量,并应能对剩余后备时间做出较精确的预测,预测精度不低于(略)%。并提供公开可查的样本资料截图证明文件。”。
(6)删除第(略)项 “加湿性能:(略)
2、磋商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
(1)企业业绩 “供应商近三年(磋商截止日前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包含弱电智能化、装饰装修等的工程施工业绩,每个得3分,最多得(略)分。”修改为“供应商近三年(磋商截止日前三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包含弱电智能化、装饰装修等的工程施工业绩,每个得3分,最多得(略)分。(供应商需提供类似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能力 2.“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资质二级(含)以上得2分”修改为“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资质三级(含)以上得2分”。
(3)企业能力 3.“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信息安全管理体系、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分,缺项不得分”修改为“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信息安全管理体系、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得0.6分,完全满足得3分。”。
3、由于磋商文件内容更正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顺延至(略)年9月7日9时(略)分。
4、本更正公告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