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大线交通安全隐患整治(照明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更正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梁大线交通安全隐患整治(照明工程)施工项目已由泰州市姜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泰姜发改投[(略)](略)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泰州市姜堰区交通运输局以泰姜交[(略)](略)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泰州市金东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泰州市金东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略)
2.2施工地点及标段:(略)
2.3计划工期:(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要求:(略)
(2)财务要求:(略)
(3)业绩要求:
(略)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类似施工项目,且已交工验收合格。
(4)信誉要求:(略)
A、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
B、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C、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D、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严重失信主体对象名单(黑名单)”。
(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略)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略)
(6)其他要求:(略)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略)〕2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安全证、相关业绩,施工机械和试验检测设备等,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并完成“投标报表”的填报。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3.5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3.6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略)〕(略)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略)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略)元/标段(含平台费(略)元)元,图纸每套售价/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略)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略)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E-mail:(略)
8、其他
8.1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8.2 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4)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点击“招投标管理”—“预约管理”—“搜索”核实是否已预约成功。请投标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通过“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录区下方,点击“相关下载”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略)-(略)。
8.3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标段预约无效且不接收其该标段投标文件。
(2)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略)
8.4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8.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5日9时(略)分,解密截止时间(略)年(略)月5日9时(略)分,定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海陵南路(略)号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开标(7)室公开开标,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不需到场。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投标人也可通过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不见面开标查看第一信封开标情况。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2)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的解密。
(3)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开标结束后,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系统里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解密时间。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解密开始时间可能因评标流程而推迟,但不会早于系统公布的时间。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开标过程将向各投标人网络直播,具体网络直播方式另行通知。
8.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若预约人数少于3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已经成功预约的潜在投标人,如放弃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如因未提前告知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控制价和资格条件要求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注:(略)
(略)H
E(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