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城市泉港镇泉港至清溪乡道双车道改造工程第一次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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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城市泉港镇泉港至清溪乡道双车道改造工程已由相关部门以丰行审批字((略)) (略)号 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丰城市泉港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拔款,项目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丰城市泉港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1、本工程位于泉港镇境内,路线编码Y(略)L路线起点位于周家山候车厅附近(接X(略)县道),起点桩号K0+(略), 路线主要途经周家山组、秧坑组、西岸村部、西岸、先进小 学、芦荻村部、双古、涂家,终点位于清溪村部附近,终点 桩号K6+(略),本次设计里程长6.(略)公里。<>
2.2建设规模:(略)<>
2.3施工招标:(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项目经理为本单位职工(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不含临时建造师),有类似施工经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 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3.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4.评标办法<>
4.1本项目施工标段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分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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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略)<>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略)<>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的其他形式:(略)<>
(1)采用现金转账时,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出或转出,招标人指定的开会银行及账号如下:(略)<>
开户银行:(略)<>
账号:(略)<>
备注:(略)<>
[if !supportLists](2)[endif]采用银行保函时,银行保函应是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所在银行出具的有效银行保函。投标人在办理银行保函手续时应要求经办银行对所出具的银行保函进行编号和注明查询电话,并对银行保函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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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考察和召开标前会,需现场考察的由投标人自行组织,费用自理。<>
7.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 月(略) 日(略)时(略)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电子签收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拒收。
7.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同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新法制报》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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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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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单位:(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