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医院-博鳌研究型医院项目(一期)医疗设备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1、原招标公告中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的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略)
3.2所投产品中有医疗器械的,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凭证;
3.3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并交纳足额投标保证金;
3.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现更正为:(略)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3.1供应商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略)
3.2所投产品中有医疗器械的,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凭证;
3.3若响应产品为消毒产品的,响应产品制造商须具备有效的《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消毒产品须具备《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仅适用E包);
3.4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并交纳足额投标保证金;
3.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招标文件《第四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中增加:(略)
3、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的“(三)超声波清洗机”中:
原“1.6.9耗水量:(略)
现更正为
“1.6.9耗水量:(略)
4、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招标文件与以上更正内容有矛盾之处,以以上更正内容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