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略)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第三章(略).1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更正为: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略).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和递交
(略).1投标文件以密封方式在规定的地点和截止时间前递交,递交资料包括:
1)密封袋 1内装纸质“报价一览表”1份,在密封袋上标明“报价一览表”字样;
2)密封袋2内装投标文件(包括:(略)
3)密封袋3电子版投标文件1份(以U盘或光盘方式提供电子文档);在密封袋上标明“电子版投标文件”字样;
(略).2投标文件封皮正面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略).3所有封装封面上均应:
1)注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中指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和“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2)在密封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也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略).4如果投标人未按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密封,招标采购单位将拒绝接收。
投标截止时间
(略).5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地点应是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中规定的地址。
(略).6采购人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略).7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撒回
(略).8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略).9投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 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略).(略)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补充或修改。
(略).(略)从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投标人不得撤销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不予退还。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余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