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P4招标公告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略)条。”修改为“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略)条。”
2、由于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对屯溪区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了调整,现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五)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和报价要求中第1和6项进行调整,修改为“1.本次物业管理预算为(略)万元/年,委托服务期限为三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每年一签。投标方须充分考虑本项目实施期间(含最低工资及社保基数按实调整项目)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风险,委托服务期内不得以最低工资调整、社保基数调整、物价指数上涨等理由增加物业管理费用以及以招标方未增加相关费用为由不调整员工工资、福利等。凡招标文件中未列明但又为本次招标所必备的项目或遗漏项目,如发生漏、缺、少项,招标人将一律视为已包括在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中,在委托服务期限内将不予调整。”
“6.固定人员费用要求(不含计时工)
(1)人员工资:(略)
(2) 社保:(略)
(3)公积金:(略)
3、招标文件P(略)采购需求中 “每月(略)日前将下月养护计划报总务处备案”修改为“每月(略)日前将下月养护计划报后勤部门备案”;
4、招标文件P(略)评标办法项目经理(8分)中“安监部门或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管理人员证书的,得2分”修改为“具有安监部门或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管理人员证书的,得2分”;
5、招标文件P(略)第(略).2条“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在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更正公告栏中公布,……”“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和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门户网站公布,……”
6、招标文件P(略)第(略).1条“……质疑最迟应当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同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方式或登录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在线提交方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质疑起始时间以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修改为“……质疑最迟应当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同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方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质疑起始时间以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
7、招标文件P(略)八、质疑与投诉第“(略).2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即递交了投标文件的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方式或登录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在线提交方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修改为“(略).2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即递交了投标文件的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或代理机构安徽双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
8、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顺延至(略)年 1月(略)日 9 时(略)分。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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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单位组织采购评审专家和律师对招标文件进行了论证,经详细论证,未发现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以及以不合理条款差别对待或歧视待遇内容。<>
2、若是对采购公告或采购文件的更正,则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前及时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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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