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鹤山区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治理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壁市鹤山区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治理项目(EPC总承包)已由鹤壁市鹤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鹤山发改[(略)](略)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鹤壁市鹤山区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专项资金。并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 施工采用EPC总承包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略)
2.2建设地点:(略)
2.3资金来源:(略)
2.4工程计划总投资:(略)
2.5计划工期:(略)
2.6招标范围:(略)
2.7标段划分:(略)
2.8质量要求:
施工图设计质量标准:(略)
设备及材料采购:(略)
施工质量标准:(略)
2.9承包方式:(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须具有与本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
3.2拟派设计负责人要求:(略)
3.3拟派项目经理要求:(略)
3.4投标人提供企业近三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略)年度、(略)年度、(略)年度,如果是新成立公司必须提供成立年度以来的财务报表)。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各方的财务报表;
3.5信誉要求:(略)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6.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资质需分别满足相应的资格条件。
3.6.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涉及本项目有关的一切经济事宜双方仅指招标人与联合体牵头人,招标人对成员不承担任何经济事宜责任,成员方与本工程发生的一切经济事宜均由牵头人承担。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代表了联合体各方,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交付。
3.6.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3.6.4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成员必须同意并在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中体现。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略)年(略)月(略)日至 (略)年(略)月(略)日,打开“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网站(https:(略)
4.2本次招标项目澄清、补充、修改、疑问答复、延期等情况,招标人均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https:(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远程开标会地点详见“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https:(略)
5.2投标文件的上传方式:(略)
6.开标信息
6.1 开标时间:(略)
6.2 开标地点:(略)
6.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网址为 https:(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鹤壁市鹤山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河南省鹤壁市鹤山区鹤源路(略)号
联系人:杜女士
电话:(略)
代理机构:河南中鑫恒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椿路东、冬青街北6幢(略)号
联系人:孙女士
电话:(略)
9.鹤壁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线索举报电话:
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略)
鹤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略)
(略)年 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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