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1、★其他要求中:(略)
2、共建部分“门诊分诊系统”中“与排队叫号系统无缝对接”修改为“支持与排队叫号系统对接”。
3、共建部分“胸痛中心管理平台(1)全网时间同步系统”第三条“支持XP/(略)/(略)/Vista、Linux、Android等操作系统”修改为:(略)
4、共建部分“卒中中心管理平台(1)全网时间同步系统”第三条“支持XP/(略)/(略)/Vista、Linux、Android等操作系统”修改为:(略)
5、共建部分“重症监护系统(3)医嘱管理”中“无缝连接院内医嘱系统”修改为“支持与院内医嘱系统对接”。
6、共建部分“★临床集成视图”中“支持在医生工作站、护士工作站等业务系统中的无缝集成与嵌入”修改为“支持在医生工作站、护士工作站等业务系统中的集成与嵌入”。
7、共建部分“精麻药品管理”中“通过与医院电子病历系统的无缝对接”修改为“通过与医院电子病历系统的对接”。住院摆药管理系统:(略)
8、共建部分“服务集成与配置(HSB)”消息引擎中“提供HL7消息与自定义xml消息的协议转换服务组件并提供测试功能。”删除“并提供测试功能”。
9、市中心医院自建部分“远程会诊”中删除“提供系统截图”;“病历资料采集”中“系统支持与医院的HIS、LIS、PACS、EMR等系统无缝集成”修改为“系统支持与医院的HIS、LIS、PACS、EMR等系统集成”;删除“技术要求”中“提供系统截图”;
(略)、市人民医院自建部分“院内感染管理系统”中“实现与HIS、电子病历系统的无缝对接”修改为“支持与HIS、电子病历系统的对接”。
(略)、市妇幼保健院自建部分“妇女、儿童体检管理系统”中“支持与第三方系统无缝对接:(略)
(略)、市妇幼保健院自建部分“定位中继器”中删除第三条“BluetoothBLE4.0,苹果公司标准iBeacon协议”;“定位脚环”删除“提供第三方测试报告”。“(七)旧院区系统数据过渡共享”删除“两院区系统实现无缝对接”。
(略)、删除招标文件“医疗影像集成平台服务器软件”中“Microsoft”;“(二)床旁交互屏(含智慧病房系统)”、“(五)智能床旁设备”、“(六)智慧病房”中“USB:(略)
(略)、招标文件第(略)页“(7)涉及升级系统,由使用人协调接口和数据对接事宜,也可进行替换。”变更为“(7)系统升级对接问题,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由使用人协助完成对接”。
(略)、招标文件中“(略).6商务评分”删除“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评分因素的原件,否则不得该项分数(不需密封,自行携带)。”的要求
更正日期:(略)
三、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略)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集中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