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河风貌带综合提升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淇河风貌带综合提升项目已由鹤示范发改[(略)](略)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生态园林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略)
2.2建设地点:(略)
2.3资金来源:(略)
2.4工程总投资:(略)
2.5计划工期:(略)
2.6招标范围:(略)
2.7标段划分:(略)
2.8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略)
2.9承包方式:(略)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略)
3.2.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略)
3.3.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略)
3.4.财务要求:(略)
3.5.信誉要求:(略)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除满足上述要求外,同时须具备以下条件:
(1)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 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并将共同投标协 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根据联合体协议书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共同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2)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资质需分别满足相应的资格条件。
(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 (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1月5日,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网站(https:(略)),点击“会员登录”进行报名,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有关招标资料。
4.2本次招标项目澄清、补充、修改、疑问答复、延期等情况,招标人均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https:(略))网站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随时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且不需要潜在投标人确认,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公告为准,因潜在投标人未能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及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5.2开标:(略)
5.3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6. 开标信息
6.1 开标时间:(略)
6.2 开标地点:(略)
6.3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网址为https:(略)
6.4 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文档下载”的相关说明。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上发布。
8.联系方式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9.鹤壁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线索举报电话:(略)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略)
鹤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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