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甸县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澄清公告5
一、澄清内容
致:(略)
1、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填写说明第3条调整为:(略)
2、删除招标文件“3.5.1依据有关规定,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信息已经在“大庆市数字建管系统”登记的或登记并在大庆市数字建管系统公示的,已登记或公示的信息为准,并构成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资料。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对已登记或公示信息的纸质补正。”条款。
3、招标控制价由原(略).(略)元变更为(略).(略)元。
4、招标控制价及招标工程量清单重新上传到招标文件的其它材料中,请投标人自行下载,该项目招标控制价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以此次上传的为准。
5、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1)招标控制价中对应的人工单价(元)更正为:(略)
(2)招标控制价中对应的普工单价(元)更正为:(略)
(3)招标控制价中对应的技工单价(元)更正为:(略)
6、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前附表3技术标详细评审办法中
(1)施工部署评审标准更正为满分4分,根据工程特点进行施工部署且全面,有针对性(4分)。施工部署比较全面,但针对性不强(3分)。施工部署不全面,没有针对性(1分)。无施工部署(0分)。根据编制内容评委酌情扣分。
(2)施工准备工作计划评审标准更正为满分4分。有施工技术方案、施工程序、施工大纲且方案合理可行、具有针对性(4分)。有施工技术方案、施工程序、施工大纲且方案合理可行但针对性不强(3分)。有施工技术方案、施工程序、施工大纲且方案合理可行但无针对性(2分)。施工技术方案、施工程序、施工大纲方案不合理可行且无针对性(1分)。无施工准备工作计划(0分)。根据编制内容评委酌情扣分。
(3)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评审标准更正为满分(略)分。有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方案且可行;投标书中有具体、完整、可行的安全文明施工实施保证措施,并符合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略)分)。有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方案且可行;投标书中有具体安全文明施工实施保证措施,但不够完善,并符合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8分)。有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方案且可行;投标书中有安全文明施工实施保证措施,但不具体不完善者的(4分)。没有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无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方案或方案不可行(0分)。视本工程安全管理特点、难点、保障体系、管理制度安全与防护是否符合规范,是否合理、有针对性,评委酌情扣分。
7、投标文件制作以此次澄清文件为准,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8、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调整为:(略)
9、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调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招标人的澄清截止时间调整为(略)年(略)月(略)日9时(略)分。
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招标人地址:(略)
招标人联系人:(略)
招标人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代理地址:(略)
代理联系人:(略)
代理联系电话:(略)
代理邮箱:(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