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隆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河南省妇幼保健院的委托,就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河南省妇幼保健院护理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招标,现发布变更公告:(略)
一、招标项目名称:(略)
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变更信息:(略)
原招标公告内容:(略)
第一章磋商公告中第二项申请人资格要求:(略)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2.经审计的(略)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企业应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近一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略)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证明(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需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5.供应商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经销商),制造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代理商或经销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在有效期内,经营范围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医疗器械分类目录);
6.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且在有效期内;
7.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应提供追溯至所投产品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所投产品为国产产品的,只需提供制造商授权书;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针对此项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9.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渠道:(略)
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渠道:(略)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查询渠道:(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查询渠道:(略)
获取文件 :(略)
1.时间:(略)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九项供应商资格要求:(略)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2.经审计的(略)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企业应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近一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略)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证明(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需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5.供应商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经销商),制造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代理商或经销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在有效期内,经营范围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医疗器械分类目录);
6.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且在有效期内;
7.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应提供追溯至所投产品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所投产品为国产产品的,只需提供制造商授权书;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针对此项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9.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渠道:(略)
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渠道:(略)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查询渠道:(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查询渠道:(略)
变更为:(略)
第一章磋商公告中第二项申请人资格要求:(略)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2.经审计的(略)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企业应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近一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略)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证明(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需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针对此项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6.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渠道:(略)
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渠道:(略)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查询渠道:(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查询渠道:(略)
获取文件 :(略)
1.时间:(略)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九项供应商资格要求:(略)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2.经审计的(略)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企业应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近一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略)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证明(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需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针对此项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6.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渠道:(略)
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渠道:(略)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查询渠道:(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查询渠道:(略)
给各潜在投标单位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三、变更公告发布媒体:(略)
本次变更公告在《中国建设中国建设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四、本次招标联系事项:(略)
1.采购人信息:(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