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采购文件“三、采购项目商务要求”中“(二)项目实施计划时间要求”:
1.总体时间要求:(略)
2.节点工期:
(1)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提交工作纲要。
(2)合同签订6个月内,提交初期成果并汇报,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初期成果。
(3)合同签订(略)个月内,提交中期成果并汇报,征求各相关部门的意见后,对项目成果进行修改完善。
(4)合同签订(略)个月内,提交终期成果并汇报,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形成最终成果。
(5)采购人对中标人的进度安排,可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并与中标人进行协商确定。中标人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调整内容必须得到采购人的认可方能执行。
现更正修改为:
1.总体时间要求:(略)
2.节点工期:
(1)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提交工作纲要。
(2)合同签订4个月内,提交初期成果并汇报,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初期成果。
(3)合同签订6个月内,提交中期成果并汇报,征求各相关部门的意见后,对项目成果进行修改完善。
(4)合同签订8个月内,提交终期成果并汇报,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形成最终成果。
(5)合同签订(略)个月内,最终成果通过采购人审核验收。
(6)采购人对中标人的进度安排,可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并与中标人进行协商确定。中标人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调整内容必须得到采购人的认可方能执行。
(二)原采购文件“三、采购项目商务要求”中“(六)付款方式”:
2.中标人提交初步成果并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略)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略)%。
现更正修改为:
2.中标人提交中期成果并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略)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略)%。
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