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勘察、设计和地灾三类资质:<>
I、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II、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资质;<>
(4)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Ⅲ、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地灾资质:<>
须同时具备自然资源部(原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甲级资质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本项地灾资质勘查单位和设计单位任意一方具备均可)<>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1) 设计业绩要求<>
①业绩时间要求:<>
投标截止日前□3?5□8年,指投标人在(略)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的1个类似设计业绩(或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工程勘察设计业绩或工程全过程咨询业绩)。<>
②业绩规模要求:(略)<>
工程类别:市政给水工程(含取水工程)设计业绩。<>
若同时设置了工程投资估算金额(或合同估算额)和工程规模要求,则只须满足其中之一:<>
工程投资估算金额(或合同估算额):/ <>
工程规模:供水规模(略)万m3/d及以上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含牵头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负责设计工作内容的单位,须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