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民政局宁化县西山陵园扩建项目墓碑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标前更正公告二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宁化县民政局宁化县西山陵园扩建项目墓碑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原定于(略)年4月7日上午9:(略)
事项一:
★(五)提供投标货物实物样品
1、各投标人必须按照下列清单数量及要求提供投标货物实物样品部件小样,并作为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样品清单 |
序号 | 样 品 名 称 | 数量 | 样品尺寸 | 备注 |
1 | 品目号1-2碑石2—羽目 | 1块 | 按招标文件要求部件尺寸提供 | 石种:(略) |
2 | 品目号1-2碑石2—主碑小样 | 1块 | (略)cm(长)×(略)cm(宽)×1.2cm(厚) | 石种:(略) |
注:(略) |
2、投标人提交的投标货物实物样品将作为技术分重要评分依据之一。
3、投标货物实物样品的提交方式和时间:
(1)样品的提交方式:(略)
(2)接收人:(略)
(3)投标样品接收时间:(略)
(4)投标时要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的样品做为评标的重要依据,每件样品均不得体现投标人任何名称、商 标标识、记号信息或生产企业的任何标记(或LOGO),否则将不予接收,样品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须单独提供(不得与他人共用否则视为串标)。
(5)提交的样品上应注明样品名称,并在样品上标记以下信息:(略)
①“宁化县西山陵园扩建项目墓碑货物类采购项目”样品;
② 货物材质、参数、规格等详细信息。
4、一旦投标人中标,其投标样品将被封存,作为供货、验收的依据。未中标的投标人提供的样品在接到招标公司通知自行到样品接收地点领取,未在规定时间内退回的,若样品发生丢失则后果自负。
5、凡投标人所提供的样品均有可能做破坏性实验,以便对物品的材质、强度进行物理鉴别,由此可能造成的损坏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事项二:
招标文件增加要求如下: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下举办政府采购活动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闽财购函【(略)】7号,所有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人员要主动向政府采购活动组织方报告(略)天内个人去向及身体健康状况,主动测量体温并出示本人健康码,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全程佩戴口罩;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所有人员,必须持有本人(略)小时内(以投标截止时间起算)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的报告单,否则其参与投标将被拒绝。
事项三
本项目原开标地点为:(略)
修改为
开标地点:(略)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顺延至(略)年4月(略)日上午9:(略)
2、采购文件中所有涉及上述的内容均按以上方式同时修改,不再另作补充。
3、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4、本更正公告一经发布,即视为所有潜在投标人均已获悉,投标人未及时关注更正公告内容的,由此造成的投标人失误,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采购文件内容与本更正公告内容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6、本更正公告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福建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