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新县新材料智造产业园(一期)项目Ⅰ标设计施工运营(EPC+O)总承包更正公告<> <>
各潜在投标人:(略)<>
[if !supportLists]四、[endif]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略)<>
联系 人:(略)<>
[if !supportLists]五、[endif]首次公告日期:(略)<><>4.1.1投标文件应通过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制作,并通过数字证书认证和加密,最终同时生成一份加密格式(*.GXTF)的投标文件<>
4.1.2 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提交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
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略)<>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略)<>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最终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的最后一份投标文件为准。<>
4.3.2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现更正为:<><><>4.1.1 投标文件包装、密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4.1.1 项或第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略)<>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4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 条、第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八、招标文件中与上述内容有关的一并做相应更正,其他内容不变。各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自行前往查看或者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崇左)查看相关信息,并遵照执行。 <>
特此公告。 <>
招标代理机构:(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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