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特别声明:(略)
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略)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②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项目投标截止时点查询结果为准,该查询结果打印页面与项目档案一起存档);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出具声明函)
5.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资质:(略)
(3)响应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并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4)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注:(略)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