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一)基本情况
天津市***特勤局(略)年度车辆燃油采购项目
采购品目:(略)
行业划分:(略)
预算金额:(略)
(二) 采购项目的名称、要求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天津市***特勤局(略)年度车辆燃油采购项目,详见项目需求书。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4、注:(略)
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截止时间后至项目评审结束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提供经年检合格在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成品油经营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略)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日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投标人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略)年5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及(略)年5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未到缴税时间的新注册的公司应提供未拖欠税款及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略)年1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若法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若为被授权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等: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略)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略)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略)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略)
(六)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略)
2.开标时间:(略)
3.开标地点:(略)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