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一:(略)
更正内容:
| 序号 | 需求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 1 |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师生幸福素养模型研究咨询 | 1 | 次 | 1,(略),(略).(略) |
| 2 | 积极心理学研究中心建设咨询 | 2 | 人次 |
| 3 | 积极心理学研究中心建设效果评估咨询 | 1 | 次 |
| 4 | 积极心理学相关科学研究合作咨询 | 2 | 次 |
| 5 | 师生面部情感识别技术咨询 | 3 | 次 |
| 6 | 积极心理学学术交流 | 2 | 次 |
一、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师生幸福素养模型研究
针对采购人师生特点,就构建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师生幸福素养模型(指标体系)开展学术研究和咨询,包括情绪管理、人际沟通、领导力等相关主题。研究针对采购人全校师生的测量和评估问卷,全覆盖追踪测试师生积极心理信息和动态变化,形成学校积极心理档案资料,每年进行一次数据分析和评估,并出具咨询报告,为学校心理数字化建设提供大数据支持。
二、积极心理学研究中心建设咨询
安排相应的咨询人员。项目负责人为中心建设咨询的首席顾问,一年至少2次指导中心工作。同时,邀请至少2名副教授及以上级别的专家担任中心的学术咨询和指导委员,协助对中心建设过程中的各项事宜提供建议和咨询,并在中心建成后的科研和实践等工作中提供咨询和指导。
三、积极心理学研究中心建设效果评估
本着客观、科学的原则,对采购人积极心理学研究中心建设的效果进行评估,主要从研究主题、研究思路和方法、研究成效等方面入手,并出具评估咨询报告。
四、积极心理学相关科学研究
为合作开展系列实验研究提供技术咨询和指导,包括积极心理学相关的理论和实践研究,同时通过学术发表、科普宣传和现场实践等形式积极的传播和应用技术咨询产生的研究成果。
五、师生面部情感识别研究
为开展基于面部的情感识别研究提供技术咨询和指导,包括实验设计与数据采集、数据分析与深度学习建模、模型修正与调参等。
六、积极心理学学术交流
定期开展线上或线下学术交流,就技术咨询进度和遇到的问题进行讨论交流。学术交流地点为清华大学或深圳职业技术学院(一年至少两次,视疫情发展情况而定)。
本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次),如中标人在履行合同服务期间,无违约或违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且经采购人组织的履约服务评价为优秀的,采购人可向相关部门提出服务合同续签,每次续签不超过一年(次),最多可续签两次,总合同期限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三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略)个日历日内交付,免费维护期限0.3年。
(二)质量考核验收标准
质量考核验收标准:(略)
(三)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全额的(略)%含税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负责办理相关付款资料,审批流程完成后支付全部款项的(略)%。
验收合格后,中标人提供全额的(略)%含税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负责办理相关付款资料,审批流程完成后支付全部款项的(略)%。
因政府部门核批等非采购人原因导致付款延迟的,中标人不得因此要求采购人承担相关责任。采购人每次付款前,中标人应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发票。如中标人未提供、延迟提供发票或者提供的发票不合格,采购人有权中止付款,且不负延迟付款的违约责任。
(四) 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中标人逾期提供服务,采购人可向中标人主张每日支付合同总价千分之三的违约金。中标人所交付的服务不符合同约定标准的,采购人有权拒绝。中标人不能依约提供技术服务或单方终止合同,采购人可向中标人主张不超过合同总价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中标人交付的服务存在采购人验收人员在验收时无法肉眼现场发现的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技术质量问题、使用后才能发现的问题、专业仪器检测才能发现的问题、假冒产品经原厂或专业部门检测后发现的问题等,采购人有权在质保期内向中标人主张退货或换货,并可向中标人主张不超过合同总价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五) 知识产权
1.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侵犯第三人知识产权以及其他权益,否则,中标人应赔偿采购人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违约金、律师费、调查取证费、差旅费等)。需要使用第三人知识产权的,中标人应取得权利人许可或授权并由中标人承担费用。
2.除第三人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的除外,中标人实施本项目所形成成果的知识产品根据采购人、中标人参与项目的实际情况,归采购人、中标人各自所有,双方共享。
(六) 合同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 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在本合同约定的交货期或工期交货或移交的,逾期超过 (略) 个日历日仍不能交货或移交的,或中标人所交付的产品品牌、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同规定标准的,并经过(略)个日历日整改仍不达标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同时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有权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项目进度安排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略)年6月(略)日前,中标人完成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师生幸福素养模型研究,包含师生积极心理指标调查问卷研发,全校师生积极心理调查,幸福素养模型研发。
2.(略)年7月(略)日前,中标人负责人指导1次积极心理学研究中心工作;中标人邀请2名副教授以上级别的专家长期指导采购人积极心理学研究中心工作。完成师生情感识别技术咨询。
3.(略)年9月—(略)年1月,中标人负责人指导1次积极心理学研究中心工作;组织开展一次学术交流。
4.(略)年3月(略)日前,完成积极心理学研究中心建设效果评估,提供评估咨询报告。
5.(略)年4月(略)日前,完成师生幸福素养模型追踪评估研究,提供全校师生一年积极心理动态的追踪研究数据和报告,组织一次学术交流活动。
6. (略)年5月(略)日前,中标人应与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合作开展系列实验研究,包括积极心理学相关的理论和实践研究,同时通过学术发表、科普宣传和现场实践等形式积极的传播和应用合作研究的成果。
(九)验收标准
1.提供幸福素养模型咨询报告,包括数据采集与分析、模型建构与评估等方面。
2.提供积极心理学研究中心建设效果评估咨询报告。
3.提供情感识别技术咨询报告。
4.中标人负责人为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积极心理学研究中心首席顾问,并至少指导工作2次;中标人2名副教授以上级别的专家长期指导采购人积极心理学研究中心工作。
5.提供研究合作咨询报告。
6.开展两次学术交流。
(十)售后服务
1.在项目开展的过程中,中标人指定专人与采购人对接,协助项目的顺利进行。
2.在项目开展的过程中,中标人指定专人耐心解答深职院老师及同学提出的疑问,并有针对性的提供对应的解决方案。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